学校各部门、直属单位、二级学院:
为维护春节、寒假期间校园安全,确保假期校园安全稳定,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做好假期学校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牢固树立“生命第一、安全第一”的思想。各部门、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假期安全工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三管三必须”的原则,落实好安全生产工作主体责任,扎实开展各项安全管理和防范工作,确保假期学校安全稳定。
二、加强安全教育,增强防范意识。寒假前,各单位要通过教职员大会、主题班会等形式,对师生员工进行一次关于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传染病防控、防骗、防盗、防拥挤踩踏、防范非法宗教渗透、防范黄赌毒等方面的安全教育,提高对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三、根据《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韶府规〔2024〕7号),我校各校区均为烟花爆竹禁放区,校园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严禁焚烧垃圾、杂物。
四、放假前各单位要再次认真检查所属场所的安全情况,切实落实安全管理和安全防范工作措施,办公、教学、实验场所、学生宿舍做到人离关水断电,锁好门窗,贴好封条。
五、抓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近期学校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一次全校性安全检查,请各单位切实将安全风险隐患“弱信号、微信号、暗信号”找准查实,并指定专人负责整改;对一时不能完成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防范措施,确保安全防得住、守得牢。
六、严格执行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各单位要按照学校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寒假值班安排。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禁擅离职守,如遇到重大问题要按照“三个第一”的原则妥善处置并及时上报。
特此通知。
韶关学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