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我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加强和规范学校学术管理,完善现代大学制度,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在学术事务中的作用,我校于2017年6月26日成立了新一届学术委员会,组织开展了系列工作,完成了任期内任务。依据《韶关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韶学院〔2022〕3 号)文件精神,现开展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政治素质过硬,遵守宪法法律和本章程,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公道正派。
(二)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学术造诣高,在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具有良好的学术声誉和公认的学术成果。
(三)关心学校建设和发展,有参与学术议事的意愿和能力,能够正常履行职责。
(四)原则上要求能任满1届(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委员实行任期制,连任原则上不超过2届。
二、推荐名额
每个二级学院按照程序推荐1名符合条件的候选人。
三、推荐工作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我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推荐工作,务必将本通知传达到本学院学科专业相关的所有正高级职称教师。推选过程应充分听取学院学术分委员会和广大教师的意见,并经过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会议审议通过,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把关功能。
四、材料报送
请各二级学院于2022年3月11日下班前将《韶关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附件1)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科技处)。
联系人:黄祎
办公地点:崇德楼517室
联系电话:8120201
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科技处)
2022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