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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教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期间纠“四风”树新风工作的通知

学校各二级党组织,各单位:

2022年教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持续紧盯重要节点,不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以钉钉子精神持续做好纠“四风”树新风工作,以良好氛围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纪委监委有关部署,现就做好教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期间纠“四风”树新风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

各二级党组织、各单位、全体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贯彻上级和学校有关文件要求,压实工作责任,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要自觉遵守上级部门和学校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管理规定,严格落实在校师生外出请假、销假制度和审批制度,认真落实师生返校健康管理要求;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严格抓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筑牢校园生命健康安全防线。

二、严格遵守纪律规矩

各二级党组织、各单位要组织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工作部署,加强纪律教育、警示教育。要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教职员工严守廉洁过节有关纪律要求,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自觉践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树立良好师风师德。要严防通过快递物流收送礼品礼金、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在内部场所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公车私用、借操办婚丧喜庆之机敛财、收送电子红包和卡券、打着人情往来的幌子搞团团伙伙、利益勾兑等易发的“节日病”。要坚持纠树并举,把弘扬新风正气与建设廉洁文化贯通起来,与传承节日文化结合起来,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带头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以优良党风政风带动教风学风校风持续向好,培育新时代新风尚。

三、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各二级党组织,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工作部署,坚持从政治上看、政治上抓,认真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牢牢扛起作风建设主体责任。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一体推进“三不腐”的理念贯穿作风建设全过程,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四风”问题露头就打,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主要领导和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发扬自我革命精神,自觉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约束自己,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自觉树好形象、当好表率,发挥“头雁效应”。要结合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教育提醒,严明各项纪律,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四、严格监督执纪问责

学校纪检监察室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提醒在前,教育在前,预防在前,按照“越往后执纪越严、处分越重”的要求,开展监督检查和接受信访举报,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落实监管责任,更好发挥群众监督作用,促进各类监督在纠治“四风”上同向发力、相互促进。要坚持风腐同查,严肃查处不正之风背后的腐败,对不敬畏、不在乎、屡教不改,尤其是具有主观故意、情节严重的,依规依纪依法从严处理。对顶风违纪的,除严肃处理当事人外,还将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规定,对没有认真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进行问责。

举报电话:020-123880751-8120015

举报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大学路288号韶关学院崇德楼613纪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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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韶关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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