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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3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学校各部门、直属单位、二级学院:

为科学谋划2023年工作,促进学校高质量发展,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就报送2023年工作计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科学谋划2023年工作计划

各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围绕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及子规划,紧扣“建设区域性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的办学目标,结合本单位实际,科学谋划、研究制定2023年工作计划。

二、需要提交的内容及要求

(一)材料1:本单位2023年度工作计划。主要内容包括党建工作、部门业务工作的主要目标、措施和任务,需要纳入学校2023年工作要点的内容。要求目标明确、任务具体、措施要得力;总字数在3000字以内。(详见附件1

(二)材料2:韶关学院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只填写需要纳入学校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的内容。(详见附件2

三、其他要求

(一)材料12电子版分别按“单位+2023年工作计划”“单位+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命名,发送至邮箱:xzbmsk@sgu.edu.cn

(二)材料纸质版须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定、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22125日前送校长办公室秘书科(崇德楼212室)。联系人:邹云;联系电话:8122633(手机短号:66208)。

附件:1.××××2023年工作计划(模板).doc

2.××××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doc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2022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