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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广东省高等学校党的建设研究会2022年度党建研究课题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广东省高等学校党的建设研究会2022年度党建研究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要求
      1.课题负责人须为广东省全日制高校在岗教师、党建研究人员、党务工作者。每位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同一课题不得同时申报本课题和省党建研究会课题。《省高校党建研究会2022年度课题指南》《申报书》《汇总表》等申报材料详见附件。
      2.我校限申报10项。本年度立项课题不设资助,均为学校自筹资助课题。学校将根据立项情况拟给予每项3000元的经费资助,具体经费资助额度以学校预算下达为准。我校2022年度韶关学院党建与思想政治研究课题中的党建课题负责人,可根据《省高校党建研究会2022年度课题指南》调整已经立项的课题进行申报,若获上级立项,原学校立项项目不再列为2022年度韶关学院党建与思想政治研究课题,但保留原资助经费用于上级课题的研究工作。
      3.课题原则上应在1年内完成,研究周期从立项通知下发之日起算。
      二、选题范围
      课题选题应紧密结合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广东省新一轮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等重点工作,常态化开展“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活动,强化实践与应用研究,争取形成一批精准剖析、解决问题,可供决策参考的调研成果。选题可参考《省高校党建研究会2022年度课题指南》。如需细化研究方向,可在主标题下设置副标题。
      三、我校申报安排
      1.申请人应恪守学术道德规范及科研诚信要求,应使用本通知附件中的有关申报材料,如实填写申报内容,于12月8日上午前向所在单位提交纸质版《申报书》一式三份及其电子版,以便所在单位开展资格及形式审查。
      2.各申报单位负责人要严把意识形态关、政治关、质量关、形式关,全面落实《广东省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试行)》(http://www.sgu.edu.cn/d94046.html)等文件精神要求,避免有悖学术道德规范及科研诚信行为的发生。
      3.12月9日上午12时前,申报单位将《申报书》(一式三份)《汇总表》(一式一份,需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公章)报至崇德楼601办公室,并将以上材料的电子版通过企业微信发至社会科学处唐苏捷老师。社会科学处将现场核验纸质版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4.社会科学处不受理个人申报业务,将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开展资格审查、评选推荐等工作。
      四、联系方式
      党委组织部联系人:邓老师;电话:0751-8120020。
      社会科学处联系人:唐老师,张老师;电话:0751-8121960。
      附件.zip
     
      党委组织部 社会科学处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