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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协助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我校应届毕业生参加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及韶关市教育局、韶关市浈江区教育局相关公告要求,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即将启动。为做好我校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确认点为“韶关学院”的我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均可受理。

第一阶段:一是2016531日以前注册入学,且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可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的教师资格;二是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的任教学科、任教学段须与面试科目一致。

第二阶段:前两类与第一阶段一致;第三类,由韶关学院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已经通过本年度第一阶段教师资格认定的学生不能参加第二阶段认定。

二、网上报名

(一)网上报名时间

第一阶段:4128:3042117:30

第二阶段:6158:3062117:30

(二)报名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

(三)相关信息的统一填写要求

确认点为“韶关学院”的我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网上报名信息填报要求详见下表。

1 韶关学院确认点中小学教师资格申报信息填报要求

信息类别

填报事项

填报要求

备注

基本信息

考试类型

第一类申请者选择“非国家统一考试”

属于2016531日以前注册入学且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

第二类申请者选择“国家统一考试”

是否参加能力测试选择“否”

第三类申请者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

第三类学生在第二阶段申请

毕业学校

韶关学院

 

所学专业

统一按照人才培养方案上的专业名称填写

 

“工作单位”及“通讯地址”

韶关学院**学院****专业*

建议二级学院名称统一填写简称

职业

学生

 

专业技术职务

 

个人简历

只填写初中、高中、大学阶段的连续就读经历

如有参军经历的需填写;无需填写实习实践等工作经历

确认机构

认定所在地信息

就读学校所在地

 

认定机构

高中、中职学段选择“韶关市教育局”

 

初中、小学、幼儿园学段选择“韶关市浈江区教育局”

 

确认点

确认地点

韶关学院

 

证书领取

领取方式

第一阶段:自取

第二阶段:邮寄

第一阶段: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统一在教育学部领取

第二阶段:邮寄地址由各二级学院汇总

(四)报名注意事项

1.申请人提前注册,证件号为个人账号,一经注册不能修改,请审慎填写。

2.在网报时间内,申请者登录并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用本人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选择“教师资格认定”模块进行报名,报名前请认真阅读须知,如实认真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信息。

3.请在报名前详细阅读­­“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附件1)的操作说明。

4.注意相片和承诺书电子稿上传后的预览效果,避免因填写信息不妥当或显示不清晰而影响确认审核结果。

三、材料确认

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系统“申报提醒”或“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栏目的“查询报名信息”中上传相关认定材料,完成“网上报名”。

特别注意,经认定机构审核,如需补充或更正的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

第一阶段20234251700时;

第二阶段20236241700时。

(一)认定材料:

1.身份证明

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2.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明

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信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已核验的不需要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通过核验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

3.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体检表上须有医院明确给出的合格结论)。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及体格检查表(附件2,所贴相片与提交办证相片一致)按照“粤北第二人民医院2023年度教师资格证体检流程”(附件3)自行完成体检工作(自行到其他医院体检无效),体检费自付。

1)体检医院:粤北第二人民医院

第一阶段: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风度南路93号

第二阶段: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武江大道北45号粤北第二人民医院武江分院

2)体检时间:

第一阶段:412-418(周六、日上班),上午8:00-11:30

第二阶段:613-619(周六、日上班),上午8:0011:30

3)注意事项:空腹体检!体检前一天切勿喝酒并保障充足睡眠。

4.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到有关部门核查。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附件45),由申请人填写后交给现场确认点,待省级机构填写盖章完毕后,通知申请人到认定机构领取。港澳申请人的有无犯罪情况经港澳相关部门核查后,核查结果会反馈到出具函件的省级机构,省级机构再将核查结论通知有关教育局作为认定依据。台湾地区的申请人的无犯罪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台湾地区相关部门开具,开好的无犯罪证明直接交给申请认定的认定机构。

5.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网上报名时上传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照片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6.参加免试认定教师资格改革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无需提供原件。

(二)提交纸质材料

1.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一张,与信息系统上传照片一致。提交者用铅笔在相片背面注明专业、姓名及网上报名号。

2.第二阶段申请者填写《教师资格证书邮寄信息统计表》(附件7,邮寄地址要与系统填报的一致)发学院负责人汇总。

四、二级学院相关工作

(一)各二级学院指定专人负责完成本学院申请者的审核确认工作。为方便工作的及时沟通,需要建立企业微信工作群,请各二级学院于410日前将本工作的直接负责人名单报送教育学部邮箱或企业微信告知教育学部胡老师。

(二)预审本学院学生申报材料,系统审核操作细节将在工作群分享。

(三)收集本学院学生证件照(用小袋分学院分申请资格种类分装)。各学院完成确认工作后,从系统导出“确认信息表”,经申请者确认无误后,依照“附件6”格式分学院分认定资格种类分别整理打印。

(四)第二阶段认定工作需汇总本学院申请学生《教师资格证书邮寄信息统计表》,每位申请人员签字确认。

(五)负责老师按要求将整理好的信息表、贴证相片、邮寄信息统计表提交教育学部。提交材料截止时间:第一阶段2023425日、第二阶段2023624日。

五、证书领取

第一阶段: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统一在教育学部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学院相关负责人务必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装入申请者个人人事档案以供其入职注册评定职称核查使用。

第二阶段:认定工作完成后,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统一由韶关市相关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邮寄信息统计表》中填报地址负责邮寄(邮费自理,货到付款)。请申请者务必收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后,装入个人人事档案以供本人入职注册评定职称核查使用。

不能按时毕业的申请者,此次申报认定信息将由当地认定机构予以注销。

六、其他事项

(一)相关工作公告

1.广东省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http://edu.gd.gov.cn/zwgknew/gsgg/content/post_4141083.html

2.韶关市2023年上半年高中、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http://jy.sg.gov.cn/wszw/tz/content/post_2405716.html

(二)联系人:教育学部胡老师;联系电话:0751-8617956;办公地址:行知楼(原韶师综合楼)326

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相关文件.zip

教育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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