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韶关学院关于加强新时代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的通知
学校各部门、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中办、国办《关于加强新时代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的意见》、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新时代全国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的意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意见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订了《韶关学院关于加强新时代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的实施办法》。
现将《韶关学院关于加强新时代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的实施办法》向学校各部门、二级学院征求意见,请认真审核,将意见和建议用修订模式在文稿上修改或单独整理成文档,纸质稿加盖单位公章(无意见也请回函)交至弘德楼B105室离退休人员工作部综合科,电子稿请通过企业微信发送给邱威香老师。联系电话:0751-8120710。
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0日
附件:《韶关学院关于加强新时代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的实施办法》(mis系统下载)
离退休人员工作部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