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实施方案论证的通知
学校各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3年度广东省本科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有关内容和精神,经研究,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实施方案论证(项目名单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证时间
2024年3月13日
二、专家人员
由教务部负责邀请
三、工作要求
(一)对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项目负责人须提前准备好以下材料:
1.广东省质量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项目的实施方案必须与前期项目申报书中的内容、要求和预期成果一致。实施方案必须有封面和目录(见附件2)。实施方案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内容:指导思想、建设目标、建设举措、建设进度安排、预期成果和效果、经费预算、保障措施等。命名为“姓名+质量工程/教改+实施方案”。
2.项目论证PPT课件(电子材料)。项目负责人参与论证时必须用PPT课件现场介绍并答辩,每个项目的汇报时间控制在5-8分钟,PPT课件命名为“姓名+质量工程/教改+PPT”。
3.制作经费预算表(电子材料,模板见附件3),经费预算要与申报书上保持一致,并附在项目实施方案中。
(二)对项目承担单位的要求
各项目承担单位须于2024年3月7日(星期四)17:00前将本单位承担项目的有关电子材料压缩成一个文件包(命名为“单位名称+质量工程+实施方案”)发至邮箱jwcjyk@sgu.edu.cn,实施方案纸质材料(一式六份)于3月11日(星期一)17:00前送至教务部教研科(厚德楼202室)。
未尽事宜,如有疑问,请具体咨询教务部教研科,联系人:丁诗瑶、陈茂华,联系电话:0751-8120030。
附件:2023年广东省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实施方案论证相关文件.rar
教务部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