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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协助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我校应届毕业生参加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及韶关市教育局、韶关市浈江区教育局相关公告要求,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即将启动。为做好我校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条件

申请人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应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4.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6.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三)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

(四)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2.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

3.属于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其就读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申请认定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的教师资格。具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二、受理对象

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确认点为“韶关学院”的我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均可受理。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分两个阶段,各阶段受理对象如下:

第一阶段:

第一类,2016年5月31日以前注册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可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的教师资格;

第二类,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的任教学科、任教学段须与面试科目一致。

第二阶段:

前两类与第一阶段一致;

第三类,由韶关学院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已经通过本年度第一阶段教师资格认定的学生不得参加第二阶段认定。

三、网上报名

(一)网上报名时间

第一阶段:4月12日9:00至4月22日17:30;

第二阶段:6月21日9:00至6月25日17:30。

(二)网上报名程序

申请人在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和报名。

(三)相关信息的统一填写要求

确认点为“韶关学院”的我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网上报名信息填报要求详见表1。

1 韶关学院确认点中小学教师资格申报信息填报要求

信息类别

填报事项

填报要求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基本信息

考试类型

第一类申请者选择“非国家统一考试”

第一类申请者选择“非国家统一考试”

第二类申请者选择“国家统一考试”

第二类申请者选择“国家统一考试”

 

第三类申请者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

是否参加能力测试

毕业学校

韶关学院

所学专业

统一按照人才培养方案上的专业名称填写

“工作单位”及“通讯地址”

韶关学院**学院

(统一填写二级学院全称)

职业

学生

专业技术职务

个人简历

只填写初中、高中、大学阶段的连续就读经历(如有参军经历的需填写;无需填写实习实践等工作经历)

确认机构

认定所在地信息

就读学校所在地

认定机构

高中、中职学段选择“韶关市教育局”

初中、小学、幼儿园学段选择“韶关市浈江区教育局”

确认点

确认地点

韶关学院

证书领取

领取方式

自取

(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统一在教育学部领取)

邮寄

(邮寄地址以系统填报地址为准)

(四)报名注意事项

1.申请人提前注册,证件号为个人账号,一经注册不能修改,请审慎填写。

2.报名前请认真阅读须知,如实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信息。

3.请在报名前详细阅读《广东省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以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附件1)的操作说明。

4.注意相片和承诺书电子稿上传后的预览效果,避免因填写信息不妥当或显示不清晰而影响确认审核结果。

四、体检工作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附件2)及身份证空腹前往指定医院体检(自行到其他医院体检无效),体检费用自理。

(一)学校集中体检

1.体检地点:韶关学院蔡加赞楼(省级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智慧教室;提前缴费的同学优先体检,请尽量在体检前一天来缴费。

2.体检时间:

1)第一阶段:

收费时间:4月13日(周六)8:00—17:00,4月14日(周日)上午8:00—11:30;

体检时间:4月14日(周日)上午8:00—11:30。

2)第二阶段:

收费时间:6月14日(周五)8:00—17:006月15—16日(周六、日)上午8:00—11:30;

体检时间:6月15—16日(周六、日)上午8:00—11:30。

3.体检报告:参与学校集中体检的申请人体检报告将由医院送达教育学部师范部办公室,请以学院为单位领取。

(二)若错过学校集中体检,申请人可以在市教育局指定时间自行前往粤北第二人民医院武江分院体检并按照医院要求自行领取体检报告。

医院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武江大道北45号粤北第二人民医院武江分院;

联系电话:0751-8726635;

体检时间:第一阶段:2024年4月15日-4月22日(周六、日上班),上午8:00—11:30;第二阶段:2024年6月17日-6月25日(周六、日上班),上午8:00—11:30。

五、材料审核及现场确认

(一)审核时间:

第一阶段为:4月12日—23日、第二阶段为:6月21日—26日

(二)审核地点:各二级学院指定办公室

(三)审核材料:

1.身份证明

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2.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明

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信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已核验的不需要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通过核验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

3.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体检表上须有医院明确给出的合格结论)。

4.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到有关部门核查。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附件4、5),由申请人填写后交给现场确认点,待省级机构填写盖章完毕后,通知申请人到认定机构领取。港澳申请人的有无犯罪情况经港澳相关部门核查后,核查结果会反馈到出具函件的省级机构,省级机构再将核查结论通知有关教育局作为认定依据。台湾地区的申请人的无犯罪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台湾地区相关部门开具,开好的无犯罪证明直接交给申请认定的认定机构。

5.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一张,与信息系统上传照片一致。提交者用铅笔在相片背面注明专业、姓名及网上报名号。

6.参加免试认定教师资格改革的师范生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无需提供原件。

(四)注意事项

1.所有证件原件经现场确认审核后退还申请人。

2.各二级学院指定专人负责完成本学院申请者的审核确认工作,请各二级学院于4月10日前将本工作的直接负责人名单报送教育学部邮箱或企业微信告知教育学部邱老师。

3.各二级学院预审本学院学生申报材料,系统审核操作细节将在工作群分享。

4.各二级学院收集本学院证件照(用小袋分学院分申请资格种类分装)及《体格检查表》。各学院完成确认工作后,填写“附件6.确认信息表”,经申请者确认无误后,按认定资格种类分别整理打印。提交材料截止时间:第一阶段2024年4月24日、第二阶段2024年6月27日。

六、证书领取

第一阶段: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统一在教育学部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学院相关工作负责人务必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装入申请者个人人事档案以供其入职注册评定职称核查使用。

第二阶段:认定工作完成后,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根据系统填报地址邮寄(邮费自理,货到付款)。请申请者务必收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后,装入个人人事档案以供本人入职注册评定职称核查使用。

不能按时毕业的申请者,此次申报认定信息将由当地认定机构予以注销。

七、其他事项

(一)相关工作公告

1.广东省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https://edu.gd.gov.cn/zwgknew/gsgg/content/post_4393110.html

2.韶关市2024年上半年高中、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公告http://jy.sg.gov.cn/wszw/tz/content/post_2613185.html

3.韶关市浈江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http://www.sgzj.gov.cn/zw/rszk/content/post_2615063.html

(二)联系人:教育学部邱老师、胡老师;联系电话:0751-8617956;办公地址:蔡加赞楼102室

附件.zip

教育学部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