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韶关学院2024年课程思政建设项目申报的通知
学校各部门、二级学院:
为了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深入推进课程思政建设改革工作的通知》《韶关学院全面推进课程思政建设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学校决定资助建设第四批课程思政项目,纳入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进行管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类别
(一)学院类项目
该类项目主要面向二级学院,项目要能体现学院在课程思政建设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课程思政育人效果明显。
(二)专业类项目
该类项目主要面向专业带头人或专业负责人,以专业为主体,立项项目要在思政教育上体现专业特色,思政教育与专业建设相得益彰。
(三)课程类项目
该类项目主要面向全校开设课程的教师个人,立项项目要能体现该课程的思政特色,思政教育与课程教学有机融合。
(四)课程思政示范课、教学名师、教学团队
该类主要面向前三批已立项的课程类项目评选课程思政示范课,同时其课程负责人授予“课程思政教学名师”,教学团队授予“课程思政教学团队”,立项项目课程要注重建设模式创新,教学内容体现思想性、前沿性与时代性,教学方法体现先进性、互动性与针对性,形成可供同类课程借鉴共享的经验、成果和模式。
(五)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
示范中心要聚焦课程思政教学实践和理论研究,发展定位准确,育人理念先进,工作规划清晰,任务职责明确,运行机制完备,建设特色鲜明。
二、项目申报条件与要求
(一)学院类、专业类、课程类项目基本要求
1.项目理念先进。项目能够准确把握课程思政的建设方向和重点,能够将课程思政理念和课程思政元素有效融入课程建设、专业建设和学院建设中,具体可以参考相关文件等;
2.基础条件扎实。项目研究实践基础较好,研究团队结构合理,项目主持人、参加人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高尚的师德师风,具有较强的课程育人意识,较高的课程思政教学水平,能够潜心课程思政的教学实践与理论研究;
3.方案科学合理。项目实施方案定位准确,规划清晰,举措合理,具有创新性,可操作性和实践性强,且有条件进行教学实践;
4.预期效果明显。项目具有重要的实践指导作用,预期效果显著,可供具有示范辐射作用和推广价值。
(二)课程思政示范课基本要求
1.课程负责人及团队成员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高尚的师德师风,并长期稳定从事一线本科教学,能够准确把握本门课程开展课程思政建设的方向和重点,融入课程教学全过程,积极开展课程思政教学实践和理论研究;
2.课程注重体现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特色,充分融入思政目标,有效支撑学校人才培养目标达成,注重知识、能力、素质培养,科学设计课程目标和教案课件,将思政教育有机融入课程教学,取得突出的育人效果;
3.课程教学理念先进,深挖课程思政元素,结合课程教学内容实际,合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辅助教学,创新教学模式,教学内容体现思想性、前沿性与时代性,讲授方法体现先进性、互动性与针对性,形成可供同类课程借鉴共享的经验、成果和模式;
4.课程考核方式和评价方法多元且完善,注重过程性评价,突出思政教育考核要素。课程授课效果良好,学生、校内外同行专家评价优秀,形成较高水平的课程思政展示成果,具有良好的示范辐射作用。
(三)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基本要求
1.中心负责人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对如何结合本校办学定位和专业特色开展课程思政建设有深刻理解,具有丰富的课程思政改革经验和理论研究成果。中心配备了专职为主、专兼结合的工作队伍,能够保障中心各项任务顺利开展和实施;
2.中心积极探索创新课程思政建设方法路径,形成具有推广价值的经验做法和高质量的研究成果,能够有效指导和有力推进学校、院系、教师不同层面的课程思政建设,并在校内外形成示范辐射效应;
3.中心支持指导不同学科专业、不同类型课程,立足专业特色和课程育人特点开展课程思政建设,建成一批课程思政优质课程资源,推出一批教学效果良好的教学案例,建有宣传展示数字化平台,并开展推广共享;
4.中心开展经常性的课程思政建设教师交流、观摩和培训活动,促进专业课和思政课教师合力,助推专业教育与思政教育融合,普遍提升教师课程思政建设改革能力;
5.中心建立了课程思政建设质量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课程思政建设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
(四)项目申报人、项目成员的条件与要求
1.学院类项目第一申报人员原则上是学院的主要领导,包括书记、院长、副书记或副院长;专业类项目第一申报人员原则上是相关专业负责人;课程类项目第一申报人原则上是我校担任课程教学的教师或教学管理的教师;课程思政示范课成员原则上须承担该课程教学任务;示范中心第一申报人原则上要求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教师;
2.对于校级教改项目被终止处理的负责人,3年内(从结项发文之日算起)不得申报教改项目,本次不能作为项目第一申报人申报项目,但是可以参与项目;
3.已在前三批课程思政项目中立项的学院类、专业类与课程类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同类项目,同一项目负责人不得重复申报院类、专业类与课程类项目。
三、申报程序
(一)各教师自主网上申报,各二级单位对学院所推荐项目进行形式审核,在符合基本条件和推荐要求的基础上,填写附件1《韶关学院2024年课程思政建设项目推荐汇总表》,盖章后向学校进行推荐。
(二)教务部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推荐材料进行评审,确定韶关学院2024年课程思政建设项目名单。
(三)评审认定结果将在校园网进行公示不少于5天,公示结束后,发文公布项目名单。
四、材料报送及方式
(一)教师个人报送材料
1.申报书(PDF格式):申报学院类、专业类与课程类项目填写附件2,申报课程思政示范课填写附件3,申报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填写附件4,按照项目申报书要求填写好相关内容,命名为“项目类别-姓名-申报书”;
2.支撑材料(PDF格式):支撑材料必须编制封面、目录,并按目录顺序编排汇总,命名为命名为“项目类别-姓名-支撑材料”;
3.附件1《韶关学院2024年课程思政建设项目推荐汇总表》:此表请填写后交给学院汇总,无需上传至平台。
(二)二级单位推荐材料
附件1《韶关学院2024年课程思政建设项目推荐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wcjyk@sgu.edu.cn,纸质版经学院盖章后送至教务部教研科办公室(厚德楼202)。
(三)网络申报流程
1.申报人登录韶关学院教学类及教学管理类项目平台(网址:http://sgxy.zlgc2.chaoxing.com/),在“工作台(页面右上角)-在线申报-2024年课程思政项目申报”相应类别进行申报。请将申报书和支撑材料两个PDF文件制作成一个压缩包(30M以内),将压缩包命名为“单位-项目类别-姓名”后上传至“申报书上传”端口,无需在“佐证材料”端口重复上传,确认申报材料上传成功后提交申报。项目申报人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5月29日24时;
2.二级单位系统管理员在平台对本单位的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核,将同意推荐的项目通过评审,未经二级单位审核推荐的项目学校一律不予受理,二级单位平台推荐截止时间:2024年5月30日24时,附件1纸质版及电子版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5月31日17时。
四、其他事项
(一)经费支持
学校对课程思政学院类项目支持2万元/项,对专业类项目支持1万元/项,对课程类项目支持0.5万元/项。
(二)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为2年。
(三)未尽事宜,请咨询教务部教研科:联系电话:8120030;联系人:丁诗瑶。
教务部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