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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仲红卫同志任文学与传媒学院院长期间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公告

审计公告〔2021〕4号

根据学校党委组织部《韶关学院经济责任委托书》(2021112日)的委托,经学校党委会审定,审计处将派出审计组,自2021319日至2021721日,对仲红卫同志任文学与传媒学院院长(20146月-2019年12月)履行经济职责的情况进行审计,现予以公告。

因审计工作需要,请发展规划处、科学技术处、地方合作与服务办公室、社会科学处、计划财务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招标与投标中心、档案馆、新兴产业研究院等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审计工作。

本次审计工作由审计处组成审计小组实施。审计小组组长:霍智萍,审计小组成员:钟新发、李舒明、吴碧莹、陈燕琴。

审计期间,欢迎广大师生员工如实反映情况,并对审计工作和审计人员执行审计纪律情况予以监督。

审计处联系电话:8120550

审计处电子邮箱:sdsj@sgu.edu.cn

纪委监督电话:8120117

纪委电子邮箱:sgxyjw@sgu.edu.cn

韶关学院审计处

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