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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五一”、端午节日期间纠治“四风”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30 来源:纪检监察室
摄影

学校各二级党委,各单位:

2024年“五一”、端午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做好“五一”、端午节日期间纠治“四风”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责任

各二级党委、各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坚决扛起主体责任,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各二级党委、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班子成员要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带头执行纪律规定、带头清廉过节、带头节俭过节,自觉树好形象、当好表率,发挥“头雁”效应。要加强对党员干部、教职员工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坚持纠“四风”树新风并举,认真组织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八起违规吃喝典型问题》《广东省纪委监委公开通报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见附件1、2),加强纪律教育、警示教育,做到以案释纪、以案为鉴,引导党员干部、教职员工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二、严明纪律要求,筑牢思想堤坝

全体党员干部、教职员工要自觉践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树立良好师德师风,做到:

(一)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发放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节礼;

(二)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包括快递送礼、收送电子红包等,特别要对“天价”粽子、粽卡粽券等提高警惕;

(三)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或以各种名义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四)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健身及出入私人会所等;

(五)严禁利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六)严禁违规使用公车、私车公养或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

(七)严禁酒后驾车、醉酒驾车;

(八)严禁参与黄赌毒、封建迷信、涉黑涉恶等违纪违法活动;

(九)严禁值班、值守人员脱岗空岗;

(十)遵守社会公德,管好“八小时之外”生活圈、社交圈、朋友圈,严禁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言行。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

学校纪检监察室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提醒在前、教育在前、预防在前,按照“越往后执纪越严、处分越重”的要求,开展监督检查和接受信访举报,督促相关单位落实监管责任,更好地发挥群众监督作用,促进各类监督在纠治“四风”上同向发力、相互促进。要坚持风腐同查,严肃查处不正之风背后的腐败,对不敬畏、不在乎、屡教不改,尤其是具有主观故意、情节严重的,依规依纪依法从严处理。对顶风违纪的,除严肃处理当事人外,还将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规定,对没有认真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进行问责。

举报电话:020-12388;0751-8120015

举报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大学路288号韶关学院崇德楼613纪检监察室

举报网址:http://www.gdjct.gd.gov.cn/r/cms/jjw/xfjb/jbyd.html

附件:1.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八起违规吃喝典型问题:

https://www.ccdi.gov.cn/toutiaon/202404/t20240424_343546.html

2.广东省纪委监委公开通报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https://www.gdjct.gd.gov.cn/zhyw/content/post_198867.html

中共韶关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