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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韶关学院自然科学类校级项目任务书签订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02 来源:科学技术部 研究生部(挂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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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各部门、直属单位、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下达2023年度韶关学院校级科研项目及经费安排的通知》(韶院〔2023〕100号)文件精神,2023年度学校立项《水稻抗二化螟基因qCsr12的精细定位及抗虫育种》等37项自然科学类校级科研项目(其中重点项目20项,一般项目17项);为落实主体责任,确保立项项目顺利完成目标任务并按时验收结项,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自然科学类校级立项项目任务书签订,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并依据《韶关学院纵向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韶学院〔2022〕197号)、《韶关学院科研经费使用“包干制”管理办法(试行)》(韶学院〔2022〕92号)等文件要求组织本单位人员认真填写立项项目任务书(见附件2),具体事项如下:

1.2023年度自然科学类校级科研项目经费实行“包干制”,不做经费使用预算,项目负责人只需填报《韶关学院科研经费包干使用个人承诺书》(见附件3)。

2.任务书中的项目名称、研究内容和团队成员不得变动,项目预期成果须与项目申报书保持一致或高于申报书填报的数量,不可随意变动、删减。

3.请各相关单位于2024年1月8日17:00前统一将核查无误的纸质版(含《韶关学院科研经费包干使用个人承诺书》一式三份),由项目负责人及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后送至崇德楼517办公室,电子版同步发送至邮箱:sgxyxm@sgu.edu.cn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李老师,电话:0751-8120201

附件1.《关于下达2023年度韶关学院校级科研项目及经费安排的通知》(韶院〔2023〕100号).pdf

附件2.2023年度韶关学院校级自然科学类科研项目任务书.doc

附件3.韶关学院科研经费包干使用个人承诺书.doc

科学技术部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