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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中秋节、国庆节期间纠“四风”树新风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27 来源:纪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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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各二级党委,各单位:

2023年中秋节、国庆节将至,为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紧盯关键时间节点,强化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和良好育人环境,现就做好中秋节、国庆节期间纠“四风”树新风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各二级党委、各单位要把纠治节日“四风”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牢牢扛起作风建设主体责任。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一体推进“三不腐”的理念贯穿作风建设全过程,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四风”问题露头就打,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主要领导和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发扬自我革命精神,自觉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约束自己,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自觉树好形象、当好表率,发挥“头雁效应”。要结合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认真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教职员工学习近期《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七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广东省纪委监委公开通报七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见附件1、2)及学校纪委印发的《关于对党员干部、教职员工违纪违法问题的通报》,加强纪律教育、警示教育,做到以案释纪、以案为鉴,引导党员干部、教职员工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二、严格遵守纪律规矩

各二级党委、各单位要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教职员工严守廉洁过节有关纪律要求,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自觉践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树立良好师德师风,做到:1.严禁违规收受节日礼品、礼金、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特别要对“天价”月饼、蟹卡蟹券、单用途预付卡等变异礼金提高警惕;2.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等;3.严禁组织、参与公款吃喝、“一桌餐”等隐蔽吃喝和变相公款吃喝等,拒绝参加学生、家长及管理服务对象组织的宴请;4.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铺张浪费等;5.严禁组织、参与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6.严禁酒后驾驶,搞“酒杯中的奢靡之风”等;7.严禁违反公共秩序和公序良俗等。

三、严格监督执纪问责

学校纪检监察室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提醒在前、教育在前、预防在前,按照“越往后执纪越严、处分越重”的要求,开展监督检查和接受信访举报,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落实监管责任,更好地发挥群众监督作用,促进各类监督在纠治“四风”上同向发力、相互促进。要坚持风腐同查,严肃查处不正之风背后的腐败,对不敬畏、不在乎、屡教不改,尤其是具有主观故意、情节严重的,依规依纪依法从严处理。对顶风违纪的,除严肃处理当事人外,还将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规定,对没有认真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进行问责。

举报电话:020-12388;0751-8120015

举报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大学路288号韶关学院崇德楼613纪检监察室

举报网址:

http://www.gdjct.gd.gov.cn/r/cms/jjw/xfjb/jbyd.html

附件:1.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七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https://www.ccdi.gov.cn/toutiaon/202309/t20230920_295026.html

2.广东省纪委监委公开通报七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https://www.gdjct.gd.gov.cn/zhyw/content/post_190588.html

中共韶关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