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4年度广东省本科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要求,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实施方案论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证安排
(一)时间地点:论证将于4月中旬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人员:2024年度广东省本科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负责人(见附件1)、论证专家等
二、论证材料要求
(一)材料准备:
1.广东省质量工程项目实施方案(模板见附件2)。项目的实施方案必须与前期项目申报书中的内容、要求和预期成果一致。实施方案必须有封面和目录。实施方案具体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内容: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建设举措、建设进度安排、预期成果和效果、经费预算、保障措施等。命名为“姓名+质量工程/教改+实施方案”。
2.项目论证PPT课件。项目负责人参与论证时必须用PPT课件现场介绍并答辩,每个项目的汇报时间控制在5-7分钟,PPT课件命名为“姓名+质量工程/教改+PPT”。
3.经费预算表(模板见附件3)。经费预算要与申报书上保持一致,并附在项目实施方案中。
(二)材料提交:
各项目负责人请于2025年4月7日(星期一)17:00前将项目材料按照以下要求提交至教务部教研科:
1.请将实施方案word版、PPT课件、经费预算表word版压缩成一个文件包(命名为“姓名+实施方案”)发至邮箱jwcjyk@sgu.edu.cn;
2.请将实施方案纸质版(一式一份)送至厚德楼202室。
未尽事宜,如有疑问,请具体咨询教务部教研科,联系人:丁诗瑶,联系电话:0751-8120030。
教务部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