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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进人员办理户口迁移指南

发布日期:2022-11-30    作者:安全保卫处综合科     来源:保卫部(武装部) 政治安全委员会办 公室、综合治理办 公室(    点击:


高层次人才

事业编制人员

流程:

1.到保卫部领取《入户审批表》;

2.到总务后勤部房管科开具住址证明及其他佐证材料;

3.如实填写《入户审批表》;

4.到校长办公室(110室)盖章(通过企业微信填写用印申请);

5.持《入户审批表》、住址证明、户口本、身份证、最高学历毕业证、学位证,高层次人才证明等相关材料到浈江区行政服务中心申请办理;

6.公安部门审批后,领取准迁证,到原户籍地办理迁出;

7.到浈江区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入户。

 

人社部门办理正式聘用后,方可以办理户口迁移申请。

流程:

1.到保卫部领取《入户审批表》及材料清单;

2.根据指引到总务后勤部房管科出具地址证明及相关附件材料;

3.如实填写《入户审批表》;

4.到校长办公室(110室)盖章(通过企业微信填写用印申请);

5.持《入户审批表》到人社部门出具意见;

6.持审批表、住址证明、户口本、身份证到浈江区行政服务中心申请办理;

7公安部门审批后,领取准迁证,到原户籍地办理迁出;

8.到浈江区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入户。

其他注意事项:

1.学校对新进教职工是否将户口迁来我市不作要求,但韶关市一些人才项目的申请对落户韶关有条件限制,如紧缺适用人员的申报,申请安家费需落户韶关,您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办理户口移迁。

2.提供的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高层次人才证明均需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3.高层次人才“入户理由”一栏填写:“0338高科技人才引进(市外迁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