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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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春节和寒假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1-09    作者:     来源:保卫部(武装部) 政治安全委员会办 公室、综合治理办 公室(    点击:

学校各部门、直属单位、二级学院:

为做好春节、寒假期间校园安全工作,确保假期校园安全稳定,根据学校《关于2024年寒假前后及寒假期间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现就做好假期学校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牢固树立“生命第一、安全第一”的思想。高度重视假期安全工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三管三必须”的原则,落实好安全生产工作主体责任,扎实开展各项安全管理和防范工作,确保假期学校安全稳定。

二、加强安全教育,提高防范意识。寒假前,各单位要通过教职员大会、主题班会等不同形式,对师生员工进行一次关于消防安全、交通安全、传染病防控、防骗、防盗、防拥挤踩踏、防范非法宗教渗透、防范黄赌毒等方面的安全教育,提高对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三、根据《韶关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韶关市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禁止一切野外用火。我校各校区均为烟花爆竹禁放区,校园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严禁焚烧垃圾、杂物。

四、放假前各单位要再次认真检查所属场所的安全情况,切实落实安全管理和安全防范工作措施,办公、教学、实验场所、学生宿舍做到人离关水断电,锁好门窗,贴好封条。

五、抓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前期各单位自查发现,部分单位还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各单位党政领导要高度重视隐患整改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对能立即解决的安全隐患要立行立改;对不能立即解决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防范措施,确保安全防得住、守得牢。

六、严格执行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各单位要按照学校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寒假值班安排。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禁擅离职守,如遇到重大问题要按照“三个第一”的原则妥善处置并及时上报。

特此通知。

韶关学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