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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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稳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18    作者:     来源:保卫部(武装部) 政治安全委员会办 公室、综合治理办 公室(    点击:

学校各部门、直属单位、二级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东莞万江“4·4”养老院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当前火灾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广东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广东省民政厅关于深刻吸取东莞万江“4·4”护理院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当前消防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以及《市委常委会会议决定事项通知》(〔2024〕89号)文件精神,结合即将到来的“五一”假期,为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消防安全。各部门、二级学院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入开展重点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严查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违规使用夹芯彩钢板等易燃材料装修装饰等违法行为,坚决整治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等突出问题。同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完善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灭火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够及早发现、及时处置。

(二)交通安全。对师生进行一次节前安全教育,严格要求驾驶员增强责任意识,遵守交通法规,不开斗气车,不超速,安全文明驾驶车辆。教育引导学生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乘坐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时要戴头盔,不乘坐无营运资质车辆或包租无营运资质等非法车辆离返校,不在非正规站点乘坐车辆。

(三)实验室安全。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强化实验室安全宣传教育,建立健全项目风险评估与管控,提升实验室安全管理能力,加大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通报和追责问责力度,防止实验室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四)食品安全。严格落实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按照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求,落实好学校食品安全自查和全覆盖专项检查,全面推动“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系统的实际应用,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和风险隐患排查、分析、研判,确保校园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落细落实,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五)燃气安全。加强对燃气设施设备安全的排查、检查工作,及时发现、消除风险隐患,加快整改未安装或不正常使用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等情况。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相关人员充分掌握安全用气知识,规范用气操作,认真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六)防范自然灾害。加强预警预防,及时关注并转发极端天气预警预报,做好应对极端天气的组织准备、思想准备、人员准备和物资准备,确保临危不乱、有效应对。对校内容易造成人身安全问题楼宇建筑物,信号塔、电讯高空等设施排查,重点检查建筑物外墙、高空悬挂物、危旧房屋等安全情况,防止因极端天气发生次生灾害。加强师生安全宣传教育,提醒外出、家庭驾车自由行等户外活动提前关注当地气象预测预报,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应急避险能力。

(七)加强传染病的预防。随着五一假期来临,人员流动及聚集性增加,要加强防范百日咳、流感、新冠病毒等传染病感染,强化人员健康监测与健康管理,健全完善应急处置预案,有效防范发生聚集性疫情。

二、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迅速部署行动。各部门、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精心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以最严的标准深入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有效守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学校公共财产安全,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二)压实责任,狠抓隐患整改。各部门、二级学院要压实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的原则压紧压实相关人员的安全责任,对照隐患加强整改,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做到逐一登记造册、逐一即知即改。对于不能做到即知即改的隐患,应采取有效预防措施并向校安委办及相关职能部门报备。

(三)强化机制,强化信息报送。请各部门、二级学院将安全隐患排查情况结合4月份意识形态(网络安全形势)、安全稳定分析研判台账清单一并报送。

韶关学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