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
为扎实推进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营造安全有序的校园交通环境,根据《韶关学院(韶乐园校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管理暂行办法》韶院〔2023〕57号的相关规定,近期学校开展了电动车、摩托车的专项整治工作,暂扣了一批未上校园号牌的电动车、摩托车,专项整治工作将持续进行。请被暂扣车辆的车主凭有效证件、合法购车票据及车钥匙等相关证据,到学校保卫部(崇德楼105)办理认领手续。2024年3月30日后,无人认领的摩托车、电动车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集中处理。
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二级学院,应督促本单位教职工遵守学校的相关规定,在校园使用的电动车、摩托车必须到保卫部申请上校园号牌。
(二)各二级学院务必督促引导动员学生积极配合,自行处理在校使用的摩托车、电动车、电动滑板车、平衡车。
保卫部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