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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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五一”假期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26    作者:     来源:党委武装部、安全保卫处    点击:

学校各部门、直属单位、二级学院:

“五一”假期将至,为切实做好学校“五一”假期安全稳定工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根据广东省教育厅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责任,严抓落实。各单位要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原则,在放假前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重点排查学校食堂、学生公寓、教学楼、图书馆、在建工地、危险品仓库、实验室等重点场所,建立安全隐患台账,落实整改措施,进一步压实安全主体责任,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及时消除各类风险隐患。

二、加强宣传,确保效果。“五一”期间,天气日趋炎热,溺水事故将进入高发期,各单位要深刻吸取此类安全事故教训,在放假前通过主题班会等形式开展一次预防溺水、交通安全、食品卫生、防火、防盗、防诈骗等方面的专题安全教育,不断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

三、加强值守,落实责任。根据上级部门工作要求,“五一”期间学校落实三级应急响应机制,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省教育厅要求,落实“一部五分队”的应急响应机制。各单位要安排好人员值班,值班人员要在岗到位,加强值班检查,明确安全责任,做好值班记录,如有突发事件要妥善处置并及时上报。

请学生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后勤处、图书馆、韶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各二级学院在55日前,将“五一”安全工作情况报告电子版通过企业微信报安全保卫处曾泽伦,联系电话:0751-8120078

附件:“五一”安全工作情况报告.doc

安全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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