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直属单位、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和省委、省政府、省安委会部署要求,落实落细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我校在党的二十大召开期间安全形势稳定,根据《广东省安委会办公室广东省消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刻汲取长春“9.28”重大爆燃事故教训全面加强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粤安办〔2022〕163号)文件精神指示,结合我校实际,现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行动,工作相关要求已挂学校MIS系统。
请各单位于11月11日前将自查情况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材料和消防专项安全检查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syxf@sgu.edu.cn。(联系人:魏老师,联系电话:8120899)
附件:消防专项安全检查汇总表.doc
韶关学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