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规范校园交通秩序行为,防范校园交通安全事故发生,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校园交通安全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韶关学院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校园交通秩序指引》。
一、停放秩序
(一)汽车停放秩序
1.校内汽车必须在划线位置或指定位置有序停放。
2.汽车停放时,有单个停车格的须一车一格,且停放在格内中间;无单个停车格的(道路一侧)须顺向停放在划线位置内,前后车辆间距在1.5米左右。
3.出于安全考虑,车辆在横向停车位停放时,应采取倒车入库的方式安全操作,将车头朝外停放。
4.在无划线区域停放车辆时,应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停放。
5.楼宇门前、消防通道、校道旁划黄实线区域、路口禁止停放车辆。
6.景行苑(教师公寓)停放车辆不得占用他人私家车位、公共通道等;停放的车辆应车头朝外。
(二)摩托车、非机动车停放及充电秩序
7.摩托车、非机动车(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下同)须在指定停车位或停车场有序停放,车头朝内,摆放整齐。
8.禁止在建筑物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以及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室内场所停放电动自行车。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及其电池进入电梯轿厢。
9.电动自行车、电动滑板车应到集中充电点充电,严禁“飞线”充电。
10.摩托车、非机动车停放不得占用汽车停车位。
二、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通行秩序
11.汽车在校内应严格按限速标志规定的行驶速度行驶。无限速标志的道路,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30km/h,校园观光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得超过25km/h。
12.非机动车在校内应靠道路右侧慢行,自行车在进出校门、下隧道及陡坡时应下车推行。
13.在校内驾驶机动车、骑行非机动车,应遵守交规,文明出行,礼让行人。严禁在校道上别车、追逐、逆行、危险驾驶。严禁无证驾驶、酒后驾车、驾驶无牌机动车及电动自行车。
14.机动车、非机动车在经过路口时,应注意观察,主动避让优先通过车辆(转弯车避让直行车、右转弯车辆避让左转弯车辆)。
15.校园观光车营运时应按规定路线行驶,在站点靠边上下乘客,严禁随意停车上下乘客。
16.禁止无牌无证机动车、电动自行车进入校园,禁止学生在校园内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滑板车、平衡车。
17.行人应遵守交通秩序,走人行道或靠右行走,过马路或路口时应注意观察路面交通情况,走人行横道,不边走边看手机,不在校道上追逐、打闹、玩滑板车、轮滑等。
三、校园交通安全事故的处理
18.在校园内发生显著轻微交通安全事故(无人员伤亡、车辆受损显著轻微、责任明确),当事人应保护好事故现场,立即向学校安全保卫处报警(报警电话:8124110),安全保卫处在接到报警后应立即通知附近校卫队员、值班干部赶往事故现场,做好事故现场警戒,指挥过往车辆和行人,并协助事故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或报交警部门处理。当事双方在无责任异议的情况下亦可通过“轻微交通事故快处快赔”的简易程序进行快速处理。
19.在校园内发生较大交通安全事故,当事人应保护好事故现场,立即向公安交警部门报警(报警电话:122、110),购买了交通保险的应同时报保险公司,并及时向学校安全保卫处报警。有人员受伤的情况下,还应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安全保卫处接到报警后应立即通知附近校卫队员、值班干部赶往事故现场,做好事故现场警戒,指挥过往车辆和行人,并协助到场医护人员、交通民警做好受伤人员现场救护和事故调查取证工作;事故现场调查、清障结束后,经交通民警确认,通知并协助后勤处做好事故现场清理,恢复交通。
20.在校园内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当事人应当及时报警、协商妥善处理,切勿肇事逃逸,否则将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因违反校园交通安全秩序管理规定所产生的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四、违反校园交通安全行为的处理
21.安全保卫处应加强校园交通安全巡查,对违反规定在校园道路上乱停放、明显超速的车辆,安保人员应拍照保存证据或通过道路视频监控截取画面收集证据,向违停、超速车辆发出违章停车告知书(或安全提示),记录违规事实。
22.安全保卫处每周统计违规车辆信息,在校园网上进行公开通报曝光;对于同一车辆在一个月内发生三次以上违规行为的,安全保卫处将违规事实、车辆信息等情况上报学校安全生产委员会处理。
23.校外车辆在校园里乱停放、明显超速的,安保人员除收集证据、发出违停告知书、记录违规事实外,依规可对违规车辆进行锁车处置,车主需到安全保卫处接受处理。
24.发现学生在校园内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滑板车、平衡车,安全保卫处将对车辆进行暂扣,并将违规学生信息进行通报,由学生处、所在二级学院进行纪律教育和处罚。
25.学校禁止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在校园内送外卖,一经发现,安全保卫处将暂扣涉事车辆。
26.发现校内无牌无证机动车、电动自行车,安全保卫处将对车辆进行劝离或暂扣,协助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韶关学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