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直属单位、二级学院:
为确保新学期开学前后校园安全稳定,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校舍安全和燃气安全排查工作的通知》《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教育系统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及学校领导对安全工作的指示批示,校安委办决定于近期开展2022年秋季学期开学安全检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单位自查
即日起各单位自行组织安全检查,在8月26日前完成本单位的安全隐患自查工作,并于8月26日17:00前将安全隐患台账(见附件)经本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报学校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崇德楼105室),电子版发送至sguawb@sgu.edu.cn。
二、学校领导带队检查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结合各单位排查情况,学校领导于8月28日分别带工作组开展全校性安全检查行动。一是根据各单位隐患自查情况,检查各单位隐患排查台账建立、落实整改销号情况;二是了解各单位安全工作开展情况,核实重点安全隐患,共同分析原因,研究整改办法。《2022年秋季开学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上传MIS系统,请自行下载查阅。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工作的底线思维,严格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切实履行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组织好本次安全检查工作,做到横到边、纵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做好开学准备工作。
(二)建立完善安全隐患登账、销账制度。各单位要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能整改的要立即进行整改,对整改难度大不能立即整改或自身无法解决的,按照《韶关学院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实施办法》(韶学院﹝2020﹞151号),建立隐患台账,实施清单管理,制定整改措施,指定专人负责,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整改工作的落实,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三)请各组联络员按照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要求,做好相关事宜。
特此通知。
附件:安全隐患台账.doc
韶关学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