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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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校性安全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09    作者:     来源:党委武装部、安全保卫处    点击:

学校各部门、直属单位、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57日学校安全工作专题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确保校园持续安全稳定,结合《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及校领导指示,校安委办决定近期开展全校性安全检查专项行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单位自查

(一)即日起各单位自行组织安全自查,建立安全隐患台账(见附件1),并于51117:00前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名加盖公章报学校安委办(崇德楼105室)。

(二)全面开展学校食品安全自查与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加强食源性疾病的预防宣传教育、完善食源性传染病防控机制,落实从业人员晨检制度,确保学校食品安全。(负责单位:后勤处)

(三)全面排查全校区学生宿舍、护坡、教学楼等建筑物、构筑物是否有开裂、位移、变形以及存在高空悬挂、违建等情况,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加强基建修缮等在建工程项目安全检查。(负责单位:后勤处)

(四)落实学生网格化管理制度,组织各二级学院开展学生校外租房排查行动,准确把握因特殊情况而申请在外租房学生的身份信息和每天行程;加强学生宿舍使用违规大功率用电器的检查力度,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提升管理服务水平。(负责单位:学生处)

(五)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行动,进一步健全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掌握实验室和危险化学品的采购使用、贮存处置、风险隐患和问题整改等情况,杜绝实验室重大安全事故隐患。(负责单位: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六)对学生宿舍、图书馆、教学楼、实验室等重点部位、重点场所的消防设施设备开展全覆盖安全检查,强化应急演练和应急装备、物资的储存、保养。(负责单位:安全保卫处)

(七)对室内场馆、足球场、篮球场等场馆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行动,确保运动场所符合使用标准、运动器材能正常使用。(负责单位:体育学院)

请上述负责单位结合《韶关学院关于开展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的工作方案》开展相关安全排查工作,并于511日下午1700前,将安全工作总结报安全生产委员办公室,(崇德楼105,联系电话:8120078)电子版发送至sguawb@sgu.edu.cn

二、职能部门检查

校安委办将根据各单位隐患自查情况,联合校长办、安全保卫处、学生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后勤处、体育学院等相关单位组成检查组,于511日分头到相关单位、场所进行现场检查。一是根据各单位隐患自查情况,检查各单位隐患排查台账建立、落实整改销号情况;二是了解各单位安全工作开展情况,核实重点安全隐患,共同分析原因,研究整改办法。

三、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工作的底线思维,严格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切实履行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组织本单位开展安全隐患自查和整改,做好开学准备工作。

(二)20225101200时前,请检查组各成员单位按照检查组分组表(见附件2)将参加检查的人员名单通过企业微信报校安委办(联系人:曾泽伦,电话:8120078

(三)学校检查组全体工作人员于20225118:40分到崇德楼101会议室集中,进行全校性安全检查工作分工。各组要以问题为导向,认真听取各单位意见和建议,仔细核查重点安全隐患情况,于202251117:00时前将检查情况交校安委办汇总。

特此通知。

附件1:安全隐患台账.doc

附件2:检查组分组表.doc

韶关学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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