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直属单位、二级学院:
为确保新学期开学前后校园安全稳定,根据学校安全生产工作规定要求和春季学期开学工作安排,校安委办决定于近期开展2022年春季学期开学安全检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单位自查
即日起各单位自行组织安全检查,在2月25日前完成本单位的安全隐患自查工作,并于2月25日17:00前将安全隐患台账(见附件1)经本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报学校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崇德楼105室),电子版发送至sguawb@sgu.edu.cn。
二、职能部门检查
校安委办将根据各单位隐患自查情况,联合校长办、安全保卫处、学生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后勤处、体育学院等相关单位组成检查组,于2月28日分头到相关单位、场所进行现场检查。一是根据各单位隐患自查情况,检查各单位隐患排查台账建立、落实整改消号情况;二是了解各单位安全工作开展情况,核实重点安全隐患,共同分析原因,研究整改办法。
三、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工作的底线思维,严格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切实履行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组织本单位开展安全隐患自查和整改,做好开学准备工作。
(二)2022年2月25日17:00时前,请检查组各成员单位按照检查组分组表(见附件2)将参加检查的人员名单通过企业微信报校安委办(联系人:曾泽伦,电话:8120078)
(三)学校检查组全体工作人员于2022年2月28日8:40分到行政楼101会议室集中,进行春季开学前安全检查工作分工。各组要以问题为导向,认真听取各单位意见和建议,仔细核查重点安全隐患情况,于2022年2月28日17:00时前将检查情况交校安委办汇总。
特此通知。
附件1:安全隐患台账.doc
附件2:检查组分组表 .doc
韶关学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