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有关部门同意,拟向社会公开招聘校卫队员4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岗 位:校卫队员4名;
(二)招聘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觉悟高;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热爱安全保卫工作,听从指挥,服从管理,责任心强,遵守学校及校卫队的各项规章制度;
4.五官端正,形象气质佳,身体健康,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无纹身、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
5.任职资格:高中及同等学力以上;具有保安员证;同等条件优先录用退役军人;
6.年龄:男性,45周岁及以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为校卫队员:
1.被吊销保安员证或被原单位开除的。
2.有吸毒史的。
3.曾被行政拘留、刑拘、判刑的。
4.有犯罪嫌疑或违法劣迹尚未查清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至国家规定退休年龄、仍不能达到国家规定社会保险的最低购买年限的,或拒绝购买相应保险险种的。
7.体检不合格者。
8.其它不适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人员。
二、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按韶关学院校卫队薪酬分配制度执行。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2月7日17:00截止。
2.报名方式:
采取个人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持报名材料到韶关市浈江区大学路288号韶关学院思源区(北区)34栋103室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3.应聘人员报名应当提交的材料包括: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保安员证、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居住地辖区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1张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二)考试
此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与应聘岗位需求的匹配情况。
四、公示和聘用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素质等方面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报保卫部审批,由学校人力资源部备案。拟聘用人员到指定医院进入体检(费用自理)。如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录用资格的,将依次递补录用或重新招聘。
拟录用人员在保卫部网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可向保卫部反映。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五、其他说明
(一)招聘工作的有关事宜及通知,请浏览韶关学院保卫部网页。咨询电话:0751-8120133,联系人:祝老师。
(二)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与在个人求职简历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相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面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效。
(三)聘用人员合同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工作岗位要求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本公告由保卫部负责解释。
韶关学院保卫部
202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