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有关部门同意,拟向社会公开招聘校卫队员4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岗 位:校卫队员4名;
(二)招聘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服从管理,听从指挥,责任心强,遵守学校及校卫队的各项规章制度;
4.五官端正,形象气质佳,心理、身体健康,无纹身、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
5.男性,原则上45岁周岁以下,高中及同等学力以上,表现良好者;具有保安员证、退役军人证等条件优先录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为校卫队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至国家规定退休年龄、仍不能达到国家规定社会保险的最低购买年限的,或拒绝购买相应保险险种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按韶关学院保卫部校卫队薪酬分配制度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3月23日17:00截止。
2.报名方式:
采取个人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持报名材料到韶关市浈江区大学路288号韶关学院思源区(北区)34栋103室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3.应聘人员报名应当提交的材料包括: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居住地辖区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1张一寸免冠彩色照片。有保安员证、退役军人证的,一并提交。
(二)考试
此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与应聘岗位需求的匹配情况。
四、体能测评、体检
(一)体能测评。按照韶关学院保卫部校卫队训练标准进行。
(二)体检。根据应聘人员综合素质和体能测评结果等方面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保卫部审批,由学校人力资源部备案。拟聘用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如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录用资格的,将依次递补录用或重新招聘。
凡不参加或未按要求完成体能测评和体检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凡在体能测评和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有意隐瞒相关疾病试图蒙混过关的考生,取消其体能测评和体检资格或单位有权在知晓相关情况后解除劳动合同,并根据违纪事实做出处理。
五、公示和聘用
拟录用人员在保卫部网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可向保卫部反映。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六、其他说明
(一)招聘工作的有关事宜及通知,请浏览韶关学院保卫部网页。咨询电话:0751-8120133,联系人:祝老师。
(二)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与在个人求职简历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相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面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效。
(三)聘用人员合同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工作岗位要求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本公告由保卫部负责解释。
保卫部网站:http://www.sgu.edu.cn/bwb/
韶关学院保卫部
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