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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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秋季学期开学安全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8-26    作者:     来源:保卫部(武装部) 政治安全委员会办 公室、综合治理办 公室    点击:

学校各部门、直属单位、二级学院:

为确保2025年秋季学期开学前后校园安全稳定,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学校领导指示,结合我校实际,校安委办决定近期组织开展2025年秋季学期开学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用火用电是否存在违规行为,用电线路是否安全可靠;

2.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是否存在遮挡、堵塞现象;

3.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具是否完好;

4.本单位易燃、易爆物品管理是否规范、处置是否妥当;

5.实验室安全管理措施是否落实;

6.建构筑物、教学及体育设施设备是否安全完好;

7.本单位重点部位人员在岗情况;

8.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落实情况;

9.基孔肯雅热等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二、检查时间

2025年8月27日至31日

三、检查方式

(一)单位自查

各单位应依据检查内容及学校秋季开学相关要求,全面排查本单位及所属领域的安全工作状况。对发现的问题须列出清单,建立整改台账,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实行逐项销号管理。

(二)职能部门检查

各职能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对分管领域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具体分工如下:

学生工作部:负责学生社区的安全隐患排查;

资产设备管理部:负责实验室、实习(实训)室的安全隐患排查;

总务后勤部:负责学校水电、食品、建构筑物、湖泊边坡、校车运行及疫情防控等方面的安全隐患排查;

保卫部:负责治安、消防、交通、围栏等方面的安全隐患排查。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底线意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组织好本次安全检查,确保覆盖全面、不留死角,为秋季开学做好充分准备。

(二)各单位须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台账。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能立即整改的,应立行立改;无法立即整改的,须制定有效防护措施并明确整改期限,坚决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校安委办将适时对各单位自查及整改情况进行抽查。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

附:2025年秋季开学安全稳定台账

韶关学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