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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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年终岁尾安全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2-08    作者:     来源:    点击:

学校各二级单位、附属机构:

11月26日,香港大埔宏福苑发生火灾,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火灾发生后,习近平总书记第一时间作出重要批示,李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作出批示,教育部要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火灾事故发生,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也专门进行部署强调。12月2日,广东某大学学生宿舍楼因平板电脑长期处于通电状态,设备蓄电池故障引发内燃,引燃周边可燃物造成火灾,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造成较大经济损失。

年末将至,为切实做好年终岁尾校园安全工作,坚决遏制各类涉校安全事故,落实校园安全主体责任,筑牢校园安全防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决定于近期开展安全工作大检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及分组

安全检查按照日常检查与集中检查、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学校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各组分别具体实施。具体分组如下:

第一组:由学生工作部牵头,重点对学生社区安全隐患进行检查。

第二组:由资产设备管理部牵头,重点对实验室、实习(实训)室安全隐患进行检查。

第三组:由总务后勤部牵头,重点对学校水电、食品、建构筑物、湖泊边坡、课室、校车等安全隐患进行检查。特别要加强对景行苑住宅楼楼梯间堆放的各类杂物进行清理,确保疏散通道畅通。

第四组:由保卫部牵头,重点对治安、消防、交通、围栏等安全隐患进行检查。负责对韩家山、启明路、黄田坝、十里亭等校区开展安全综合检查。

第五组:由体育学院牵头,重点对学校体育设施设备的安全隐患进行检查。

第六组:由学生工作部、教师工作部牵头,开展一次涉校、涉师生的矛盾纠纷排查。各单位要坚持源头治理化解矛盾,谁主管、谁负责,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将着力点放在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检查时间及范围

即日起至2025年12月14日,各单位自行组织开展一次安全隐患自查。

各牵头部门在2025年12月15日至12月20日期间,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适时安排开展安全检查。检查范围应涵盖学校各教学区、家属区等。

校领导将采取不定期的方式对各领域安全进行抽查。

三、工作要求

(一)各牵头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工作的底线思维,严格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切实履行本领域安全隐患检查的职责,认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压紧压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建立“安全隐患、矛盾纠纷排查责任清单”“安全隐患、矛盾纠纷整改化解责任清单”等“两个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

(二)各二级学院须在近期开展一次安全主题班会,尤其要加强网络安全、消防安全、出行交通安全、人身与财物安全、外出实习的教育管理,切实增强学生防火、防盗、防诈骗、防交通事故等安全意识。

(三)各部门、二级学院要组织所属教职员工,对所属场馆、场所、场地,以及所属教职员工居住的韶乐园景行苑及北区职工宿舍、启明路宿舍区、黄田坝校区教师宿舍、韩家山住宅区等住宅楼开展“三清三关”(清理走道、清理阳台、清理厨房,检查电器、检查通道、检查火源)。

(四)请各牵头部门于2025年12月20日17:00前,将本部门负责领域的安全检查工作台账电子版通过企业微信报校安委办(联系人:陈霖),纸质版经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后送至崇德楼105室。

特此通知。

附件1:安全隐患、矛盾纠纷排查责任清单

附件2:风险隐患、矛盾纠纷整改化解责任清单

韶关学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