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二级单位、附属机构:
寒假将至,为做好寒假、春节期间学校安全工作,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现就寒假前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的原则落实安全工作责任,领导带头深入一线督导检查,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把安全责任压牢压实,形成密切配合、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的工作局面,扎实做好本单位的安全工作。
二、各单位要在放假前召开安全工作专题会议,重点围绕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实验室安全、禁止酒驾醉驾行为、防一氧化碳中毒、防电信网络诈骗、防自然灾害等涉校涉师生安全,全面部署寒假、春节期间的安全工作。
三、全面开展重点领域安全隐患排查。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深入分析存在的各类安全风险隐患,重点围绕消防安全、校舍安全、校车安全、实训基地安全、网络安全、实验室及危化品安全、电气安全、燃气安全、校园施工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及特种设备安全等领域,开展全方位、立体式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列出清单、建档立账,明确责任措施,限时整改、闭环管理,确保实现防患于未然、化解于萌芽。
四、落实高风险部位和公共部位的安全防范措施。食堂、学生集中居住的社区、图书馆、办公楼宇等重点部位,要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对不使用的学生社区、教室、实验室、办公室、仓库等部位,要切断电源,关好水龙头,锁好门窗,贴上封条,钥匙要落实专人管理。重要的教学设备和其他贵重物品要安排专人负责。危险化学品必须严格按规定管理。寒假期间有科研任务的单位和个人,要遵守学校实验室有关安全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实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
五、加强在建工程的安全监管。校内在建工地要按照“谁的项目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在建工程的安全管理,尤其要严格遵守动火、电(气)焊(割)等施工的报审制度,特种作业人员需持证上岗,落实现场防护。
六、切实加强家属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各单位要对所属教职员工,特别是独居、高龄老人,要做好宣传教育和相应安全提示。发动教职员工经常性做好“三查三清四关”(查电器、查通道、查火源;清走道、清阳台、清厨房;关电源、关火源、关气源、关门窗)。
七、加强寒假期间消防安全检查。保卫部要加强消防安全出口、楼道及房屋周边堆放的易燃、可燃物的检查,督促相关单位和个人纠治堵塞安全出口的行为,确保消防通道安全、畅通。我校各校区均为烟花爆竹禁放区,校园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严禁焚烧垃圾、杂物。
八、切实做好学生安全管理工作。学生寒假期间原则上不予留校,确实需要留校的要严格履行留校申请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私自留校。留校学生要严格遵守学校管理规定,保持与导师、辅导员的常态化沟通,确保寒假期间安全。
九、组织学生开展实习和社会实践等活动时,相关组织单位要提前制定安全工作预案,明确责任。在活动地点、出行路线、交通工具选择上精心设计,远离易发生危险的地区,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十、加强值班并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各单位要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信息报告制度,保卫部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畅通,遇突发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置并及时报告,报告时要做到“首报要快,核报要实,续报要准,终报要全”。
特此通知。
韶关学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