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直属单位、二级学院:
近期省内外多地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安全隐患突出。5月20日,韶关市教育局、韶关市消防救援局通报辖区两起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造成多辆车辆损毁;5月23日,省内消防平台也通报了高校宿舍充电棚火情案例。为落实上级消防安全工作部署,汲取事故教训,常态化排查整治校园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保障全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开展校园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私拉乱接充电、电池老化、私自改装等是校园常见消防安全隐患,火情蔓延快、风险较高。各单位需树立安全为先的工作理念,切实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将电动自行车安全管控纳入日常校园安全工作。细化管理举措,层层落实责任,杜绝松懈侥幸心态。同时引导全体师生增强消防安全自律意识,自觉遵守校园管理规定,主动规避安全风险。
二、规范停放充电,严守校园安全底线
各单位需做好源头管理,教育师生落实校园管控要求,规范车辆停放,严禁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电池进入教学楼、宿舍楼、办公楼、食堂、实验楼等室内场所;禁止在楼梯间、楼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地下车库等区域停放车辆、堆放电池,保障校园通行及疏散通道畅通。规范充电行为。严禁私拉乱接电线、高空飞线、入户入室充电,不使用劣质插排、非标插座及非原装充电器充电。
三、深化宣传教育,提升师生安全意识
各单位建立常态化消防安全宣传机制,依托工作会议、微信群等多种渠道,普及电动自行车规范停放、安全充电、日常维护及火情应急处置、逃生自救知识。通过典型事故案例开展常态化警示教育,引导师生认清违规行为的安全危害,摒弃侥幸心理,自觉遵守校园管理规定,主动抵制不安全行为,营造全员重视、全员参与校园消防安全的良好氛围。
四、健全长效机制,强化日常监督管理
学校实行常态化巡查、随机抽查、定期通报机制,持续规范校园电动自行车管理秩序。对责任落实不到位、隐患整治不彻底的单位,予以通报并督促整改;对多次违规、拒不服从管理的师生,依规进行教育劝导及通报;若因违规行为引发安全险情或事故,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请各单位以本次专项整治为契机,完善常态化管理制度,细化日常管控、隐患排查、宣传教育各项举措,常态化巩固整治成效,筑牢校园消防安全防线,保障校园长治久安。
特此通知。
韶关学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