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财务处紧紧围绕学校工作大局,主动作为,靠前服务,立足重点,着眼全局,多维度谋划,多举措推进,为学校人才引进和教科研建设发展创造有利财务条件,全力支持学校工作。
主动上门送服务,精准对接解难题。3月10日,计划财务处一行4人主动前往硕士学位点建设单位-教师教育学院开展调研交流,深入了解教师们经费使用所遇到的问题及对财务报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调研过程中,来自教师教育学院的教师代表们纷纷踊跃发言,积极建言献策。计划财务处人员逐一耐心解答教师们的疑问,并认真收集建议、做好记录,以进一步研究相应对策,积极化解经费“使用难”问题,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未来,计划财务处将继续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经费使用调研和辅导工作,切实做好财务报销保障工作。

强化“校税”合作,为教职工谋福利。3月14日下午,计划财务处陈俊忠带队赴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浈江区税务局开展调研交流。浈江区税务局副局长罗锋热情地接待了陈俊忠一行。
双方就我校税收政策执行过程中遇到的政策疑惑和操作难点进行深入探讨。陈俊忠简要介绍了我校的主要涉税事项和纳税情况,并说明学校将进一步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优化师生结构,希望税务局能在个人所得税等方面给予更多的政策指导和税务支持。罗锋充分肯定我校在认真执行税务政策、按时申报纳税等方面的工作,并表示未来会及时将最新的优惠政策反馈给学校,不断加强“校税”之间的交流合作。
目前,2021年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工作正在进行中,计划财务处拟联合浈江区税务局通过税务政策宣讲、个人所得税专题辅导等形式让教职工们更充分地了解相关税务政策,并在保证学校依法纳税的基础上,为师生更大程度地争取国家税收改革红利。
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创新财务服务方式。计划财务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科技领域和高等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精神,在广泛征集校内各单位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进一步修订《韶关学院资金支出审批办法》并正式发文实施。3月12日正式出台《韶关学院科研财务助理实施办法》(韶学院〔2022〕27号),通过设置科研财务助理岗位,为学校教职工规范、快捷、高效使用教科研项目经费(含预算编制、招标采购、合同签订、货物验收、资产报增报废、财务报销、财务决算等)提供全过程财务专业化服务,让教科研人员潜心从事教育科学研究,激发创新创造活力,进一步促进学校教科研业务高质量发展,为学校重点工作提供财务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