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职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号)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星期五)。
目前接到韶关市浈江区税务局反馈韶关学院还有部分教职工及学生涉及到个税汇算补税或退税事项未完成,对于年度汇算需补税的纳税人,如在年度汇算期结束后未足额补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将依法加收滞纳金,并在其《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中予以标注。对于涉补税金额较大的,税务部门将进行提示提醒,对提醒后未改正或者改正不到位的进行督促整改,对仍不改正或者改正不到位的进行约谈警示,约谈警示后仍不配合整改的依法立案稽查,对立案案件选择部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进行公开曝光。
请大家尽快通过个人所得税手机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在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汇算清缴自助办理。
附: 1.个人所得税手机APP下载二维码:

2.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址:https://etax.chinatax.gov.cn/
3.个税汇算补税操作指南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CEGz17KPff1W49JEEswWRA
财务部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