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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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理投标(履约)保证金的通知

阅读次数: 日期:2022-06-07

各相关部门、二级学院、项目负责人: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粤财〔2022〕7号)的要求,现对学校未核销的投标(履约)保证金进行清理,具体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未核销的投标(履约)保证金,包括对方单位转来的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二、清理要求

(一)请各单位自查尚未核销的投标(履约)保证金,自查内容主要包括:

1.投标保证金是否到期清退,是否应转为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是否到期清退,是否应转为质保金。

(二)计划财务处对挂账的投标(履约)保证金进行清理,有部分投标(履约)保证金在合同中约定不明或者到期未清退,该部分分发至各二级单位。

有上述情况的,请在6月30日前把合同等相关资料交至计划财务处114室。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成老师,联系电话:8120071。

计划财务处

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