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直属单位、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落实《韶关学院2025年工作要点》关于加强财会监督的工作要求,根据《关于进一步压实会计工作责任 加强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贯彻实施的意见》(财会〔2025〕25号)精神,明确各方责任,强化会计法治意识,现组织学校各二级单位开展专题学习活动。
请各单位充分利用“每周集中学习”等方式认真组织教职工学习《关于进一步压实会计工作责任 加强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贯彻实施的意见》(财会〔2025〕25号)(详见附件),深刻领会《意见》的核心内容与精神实质,明晰会计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的权利与义务,明确业务部门、经济业务事项经办及相关人员在经费使用、业务报销等环节中应承担的责任,增强法治意识,确保经济业务真实、合规、有效,共同维护良好的财经秩序,保障学校资金安全与使用效益。
财务部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