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入驻团队:
为加强我校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管理,根据《韶关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韶学院〔2021〕231号)和《关于开展韶关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入驻团队创业实践考核的通知》工作要求,学校于5月14日组织专家评审,5月29日至5月31日期间将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其间并未收到任何单位或个人异议。按照相关规定,现将评审结果和清退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团队考核评审结果


二、续孵事项
2022年入驻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的创新创业团队终期考核成绩优秀的,可提出书面申请,审批通过后再签订入孵合同,续孵一年。终期考核成绩合格以上的,可申请开具孵化证明,团队每位成员可申请2个创新实践学分。2023年入驻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的创新创业团队中期考核合格以上的,可提出书面申请,审批通过后再签订入孵合同,续孵一年。
三、清退事项
(一)场地清理
请终期考核良好及以下团队、退孵团队按要求办理退孵手续,在2024年7月5日前做好孵化室卫生清理工作,搬走孵化室内团队私人物品,关闭用电开关,锁好门,将孵化室钥匙退还创新创业学院。
(二)缴清电费
创新创业学院将于2024年6月25日前完成各孵化室电费核对工作,并发布在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工作群;各创新创业团队请在2024年7月5日前通过现场缴费或转账的形式向后勤处水电中心缴纳使用电费。
四、联系人及地址
若对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团队终期考核评审结果和清退工作有疑问的,可咨询创新创业学院韩老师(0751-8123956);联系地址:明德区育德楼(创新创业大楼)206室。
创新创业学院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