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申报认定工作培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0-20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

根据《韶关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实施办法(试行)(〔2017〕195号)》,为高质高效组织开展我校2023届毕业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申报认定工作,经研究,拟开展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申报认定工作培训。具体安排如下:

一、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2022年10月25日9:30-11:00

二、培训对象

学校各二级学院具体负责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申报认定工作的辅导员或班主任。

因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申报认定工作直接关系到毕业生能否顺利毕业,请各二级学院务必重视,至少安排一名具体负责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的老师参加培训,同时可以安排1-2名协助开展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申报认定工作的学生参加培训。

三、培训地点

明德区育德楼403(原创新创业大楼403)

四、培训内容

1.《韶关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实施办法(试行)(〔2017〕195号)》解读;

2.《韶关学院可获得创新实践学分的项目及其得分一览表》解读

3.韶关学院教学服务一体化平台(jwc.sgu.edu.cn/jsxsd)操作示范

五、培训报名

请各二级学院于10月24日12:00前通过链接https://www.wjx.top/vm/OlV2bSP.aspx# 或扫描二维码报送参会人员名单,参会人员原则上不得缺席。

六、疫情防控要求

(一)参会人员无新冠肺炎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接触史,无发热、咳嗽等新冠十种症状。

(二)做好个人防护措施,会场需全程佩戴口罩。主动配合做好体温检测工作,如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应当及时通知会议组织方,以便做好相应处理。

(三)健康码显示“红码”和“黄码”人员、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近7天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均不参会。

七、其他事项

(一)培训实行扫码签到。

(二)参会人员要严格遵守培训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保持会场安静;不得随意走动、交头接耳、玩手机等,确保培训实效。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751-8123951

创新创业学院

2022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