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以及2024年度以前立项未结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1-12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

根据《韶关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韶学院〔2024〕41号)等文件精神(2024年以前项目参考当年的管理办法),学校拟组织开展2024年度以及2024年度以前立项未结项“大创项目”中期进展情况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及对象

1.本次中期进展情况检查工作由学校和各二级学院组织开展。校级项目由二级学院组织专家进行审查(材料备查),学校复核;省级及以上项目由学校组织专家进行审查。

2.本次中期检查对象包括2024年立项及2024年以前立项未结项的项目。

二、工作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组织项目组成员,根据管理办法、项目立项申报书、项目管理合同书的相关要求,认真开展项目研究中期自查工作;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按要求填写《韶关学院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进展报告书》(请勿改动表格格式),其中“立项编号”可在立项发文中查到,立项编号要填写完整,不得省略。《中期进展报告书》在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后(原则上不得代签),由项目负责人于20241125交所在二级学院,同时提交电子材料,电子文件命名为“立项年份+项目级别(国家级、省级、校级)+项目负责人名称+项目名称”。

2. 各二级学院通知2024年正式立项项目的负责人根据《关于公布韶关学院2024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项目的通知》(韶学院〔2024〕31号),登录韶关学院教学一体化服务平台(http://jwc.sgu.edu.cn/jsxsd/)——“创新创业”模块,在线填写项目相关信息,并按系统审批流程,分别由指导老师和二级学院进行审批。

3.2024121日前,各二级学院组织专家对照大创项目管理办法项目结项的相关要求,审查本学院所有大创项目研究的进展情况,并给出学院中期检查意见。对于未按计划开展项目研究的项目负责人及未按有关规定履行指导职责的指导教师,学院要及时督促整改。

4.2024125日前,各二级学院大创项目工作联系人将汇总好的大创项目中期检查纸质材料(附件3-4),经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交创新创业学院115室郑老师处。同时,将电子稿材料以“某某学院+2024年度大创项目中期检查材料”命名后通过企业微信直接发送给创新创业学院郑老师。

收齐材料后,学校将对二级学院评审的校级项目进行复核,组织专家对省级及以上项目的检查情况进行审查。

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0751-8123952



创新创业学院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