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助力我校应用型、创业型大学建设,推动我校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建设,促进产学研用紧密结合,鼓励和支持全校师生创新创业,助推优质科研项目落地转化,根据《韶关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学校将遴选第二批优质创新创业项目入驻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驻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
二、入驻要求
(一)创新创业项目应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及良好的市场潜力,拥有明确可行的市场目标和经营计划,可操作性强;创新创业项目应具备一定的前期运行基础和风险承担能力,并认同和遵守学校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的相关管理制度;
(二)团队组织结构合理,团队成员人数为3人或以上,负责人及团队成员无不良信用记录和违法违纪行为,具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创新创业意识,鼓励多学科背景的同学联合组成团队。
(三)每个团队至少配备一名校内指导老师,鼓励配备1-2名校外具有丰富经营经验、良好商业声誉者为校外指导教师,主要负责入驻基地创业学生的团队管理、项目运作等方面的技术与业务指导.
(四)鼓励优秀创业校友合作项目入驻,采取一事一议
原则。
(五)创新创业项目范围参考:
1、科技创新类(优先支持):涉及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应用中取得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以及计算机软件等。
2、现代服务类:涉及金融、法律、旅游、咨询信息服务和各类技术服务等服务类行业。
3、文化传媒类:涉及多媒体开发、平面设计、装饰工程、活动策划、文化产业开发、动漫创作、游戏开发、影视制作等文化创意类行业。
4、创新创业项目的经营范围不涉及餐饮业、娱乐业、快递业、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房屋中介、零售(含食品预包装销售)、打印复印和需要从事生产加工等类型。经营的项目无知识产权纠纷,拥有合法知识产权的项目;且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规章制度相抵触。
5、同等条件下,以下情况予以优先考虑:
(1)项目与专业相结合的科技型创新创业项目;
(2)围绕“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等省内重点工作开展的创新创业项目;
(3)紧密对接粤北地方产业发展,如“农村科技特派员驻镇帮扶村行动”项目;
(4)参加“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创青春”“众创杯”等大赛获得市级及以上奖项的项目;
(5)近2年内成功立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创业训练或创业实践项目;
(6)创新创业大赛训练营、创新创业协会、“青创班”学员、SYB创业培训班学员;
(7)依托科研项目,有成熟技术成果支撑或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8)技术创新性或商业模式创新性强,服务粤北地方经济发展且具有较好的经济或社会效益的创业项目;
(9)具有较强公益性、示范性、展示性、专业性、传承性的优质创新创业项目。
三、入驻区域
思源区(思创楼2楼)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
四、入驻程序
1、报名申请
申请人填写《韶关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入驻申请表》(见附件)并由所在二级学院审核盖章,准备创业(商业)计划书以及相关佐证材料纸质版(团队负责人简历及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项目佐证材料)交至创新创业学院116室秦老师处(咨询电话:0751-8208893),电子材料发至邮箱14820326@qq.com,报名时间截止至4月30日;
2、项目评审
受理申请后,学校将对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通过审核后将通知团队负责人进入评审时间和答辩环节。评审将邀请校内外创新创业导师担任评委,报名项目按顺序依次上台进行路演展示;评委专家根据项目的创新性、科研成果转化落地计划可行性、商业逻辑实用性(发展性,科学性,合理性)、专利健全性、团队情况、带动就业前景以及可投资性等因素综合考虑,对申请项目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分数的高低,遴选出拟入驻团队。
3、结果公示与合同签订
根据创新创业团队提交材料和路演情况确定入驻项目,并按有关规定对拟入围的创新创业项目团队名单通过校园网公示,公示3天无异议后确定入驻项目名单。公示无异议的入围团队按要求与学校签订入驻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后安排入驻。
五、优惠政策
(一)入驻大学生创业团队与学校签署《韶关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团队入驻合同》,入驻期限为一年。期满考核合格者,可优先续签,但总孵化时长不超过三年。协议期内,免费提供一间孵化基地工作室供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使用。
(二)鼓励入驻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的创业团队申请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创业训练或创业实践项目,以获取创新创业专项扶持资金支持,以项目形式扶持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
(三)入驻团队定期享受创新创业学院统一组织的创业培训、项目辅导、融资对接、参观学习等服务。
六、注意事项
(一)入驻大学生创业团队须要按照《韶关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开展创业实践活动,保证用水用电、财产和人身安全,对出现安全事故、违反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以及基地管理规定的项目,勒令退出。
(二)入驻团队如不需要使用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的场所时,应主动提出退出申请,经批准后,及时办理好相关退出手续。出现以下情况的,强制退出:
1、场所使用率较低;
2、有转租行为;
3、经考评未达考核要求的团队;
七、其他事项
请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入驻项目征集工作的宣传动员,严格审核申报人提交的相关资料,对成长性好、专业性强的优质创业项目予以重点推荐。
如有疑问,可咨询创新创业学院秦老师,咨询电话:0751-8208893,咨询地点:明德区创新创业大楼116室。
附件:《韶关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入驻申请表》
创新创业学院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