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关于2025年度及以前年度立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验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3-19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

根据《韶关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韶学院〔2024〕41号、韶学院〔2023〕19号)以及《关于公布韶关学院2025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项目的通知》(韶学院〔2025〕53号)等文件精神,学校拟开展2025年度及以前年度立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创项目结项需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一)完成系统填报

各二级学院通知参与本次结项的学生负责人于2026年3月22日—4月12日期间,登录韶关学院教学一体化服务平台(http://jwc.sgu.edu.cn/jsxsd/)——“创新创业”模块,在线填写项目结项信息(如前期未在系统完成项目立项和中期检查流程的,需要在系统中补完上述流程,才能进入结项填报),分别由指导老师和二级学院进行审批。

(二)组织结项相关材料

项目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做好以下结项材料组织工作:

1、填写《韶关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登记表》(附件1);

2、提交《韶关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

3、提交《韶关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合同书》;

4、列出项目成果清单(见附件2),并按顺序附上成果佐证材料;

5、提供项目立项以来的收支明细账(见附件2);

6、所有结项纸质材料按照结项材料封面及目录要求(附件2)胶装成册,交指导老师审核签署结项意见后,交所在二级学院大创项目工作负责人。

7、将胶装成册的结项材料整体扫描为一份电子版材料(命名为:项目负责人姓名+国/省/校级+2026年大创项目结题材料),发送给所在学院大创项目工作负责人。

二、二级学院结项评审验收

(一)二级学院收齐各项目结题申报材料后,组织对大创项目进行结题评审验收。各二级学院按照项目结题评审条件(附件3-4),对拟结项目进行评审,分通过结项、暂缓结项、不通过结项(终止项目)三类,给出二级学院评审结论,并在“项目所属二级学院意见”栏内手写意见并盖章。

(二)填写《韶关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信息汇总表》(附件6)。各二级学院于2026年4月10日前将项目纸质结项材料(1份)及汇总表交至创新创业学院115室;电子版材料(文件夹命名为:某某学院2026年大创项目结题材料)压缩后通过企业微信发送至创新创业学院郑老师处。

(三)所有材料均以二级学院为单位进行提交,不接受个人提交。

三、学校结项评审验收

学校收齐各二级学院的结项材料后,聘请专家按照《韶关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评审条件》(附件3-4),对所有拟结项目进行评审验收,其中国家级及省级各类项目要求参加结项答辩(具体组织形式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项

(一)凡结项材料填写有误、未按要求组织材料或逾期提交结项材料的,相应学院结项材料概不受理。

(二)各级各类大创项目结题验收通过后,将依据管理办法中所规定的经费管理条例,按结项等级拨付项目经费。

(三)项目不能按时结题的,该项目负责人按规定填写《韶关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有关事项审批表》(附件5),办理项目变更手续。

(四)对于未到结项时间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向二级单位报告,二级单位在汇总表中注明“未到结项时间”。2025年以前立项的项目,若其时限为今年结项的项目,应参加本次项目验收;若需要延期结项应办理项目延期手续。

(五)所有大创项目,原则上只能延期结项1次,往年已办理过延期的项目,本次必须完成项目结项,否则按终止项目处理,按规定退回已资助经费。

(六)项目被评定为“终止项目”或主动申请“终止项目”的,学校将核准终止项目应退经费数,在项目终止通报后10日内,由项目负责人将应退经费数退回到学校财务账户。

未尽事宜,请咨询创新创业学院

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0751-8123952



创新创业学院

2026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