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
厅字〔2014〕10号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印发
《中华全国总工会入会申请书》和
《工会会员登记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各全国产业工会,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工会联合会、中央国家机关工会联合会:
为了适应形势任务变化,加强会员会籍管理,更好地为会员服务,现将修改后的《中华全国总工会入会申请书》和《工会会员登记表》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
2014年4月1日
—1—
中华全国总工会入会申请书
我自愿加入中华全国总工会,遵守工会章程,执行工会决议,积极参加工会活动,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
申请人: 年 月 日
—2—
工 会 会 员 登 记 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 名
|
| 性 别
|
| 民 族
|
|
学 历
|
| 学 位
|
| 政治面貌
|
|
身 份 证号 码
|
| 联系电话
|
|
户 口所 在 地
|
|
现居住地
|
|
工作单位及 职 务
|
|
个 人工 作简 历
|
|
家庭主要成员以及联系方式
|
|
有 何特 长
|
|
工会基层委 员 会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备 注
| (注:该同志于 年 月 日因 转出会员关系。)
|
中华全国总工会 制
抄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会
|
|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 2014
| 年4月2日印发
|
—4—
工会会员申请书与相关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