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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广东省第四届“翰墨薪传”全省教师书法作品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5-08    作者:     点击: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翰墨薪传”第四届 全省教师书法作品展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拟组织全校在职在岗教师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校内承办单位:韶关学院工会、文学与传媒学院

二、时间安排

校内报送截止时间:2024年6月12日

三、参与对象

全校具备书法特长的在职在岗教师。

四、作品及要求

(一)内容健康,积极向上。

(二)本次展览征稿不接受以往省级展览参展作品。

(三)本次展览征稿书体不限,鼓励艺术创新。

(四)书写内容需注明出处,倡导作者原创。

(五)书法作品尺寸要求。

毛笔:竖式6尺以内,斗方、中堂、册页、手札、手卷、对联、条屏、扇面、条幅、横披等。

硬笔:竖式A3纸以内。

篆刻:竖式4尺对开印屏,自题屏条,请附8- 12方印蜕,其中边款不少于2方。

(六)篆书、草书和篆刻请附释文,生僻字请作者另加表格注明出处,未附者后果自负;作品如有错别字,取消参评资格。

(七)投稿作品必须为本人原创,不得抄袭和代笔,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作者自负。

五、作品报送及评审

(一)6月12日前,各单位按要求将作品原件、参赛作品信息表(含电子版)、作品高清图片(考虑网络传送可能影响图片质量,尽量使用U盘拷贝)交到弘德楼212文传学院办公室。每位作者限投一幅作品(新近创作,超过一幅者取消参评资格)。

(二)作品电子版命名时须写明:学校全称、作者、作品名称、书体、尺寸、创作时间。(图片提交为JPEG、JPG或PNG格式,大小在5- 10M之间)。

(三)教育厅公布复评入围名单通知后,由文传学院负责寄送作品原件。

(四)文传学院联络人:陈木宏;电话:13602900036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翰墨薪传”第四届全省教师书法作品展的通知.pdf

附件2:“翰墨薪传 ”第四届全省教师书法作品展参赛作品信息表.doc

韶关学院工会

文学与传媒学院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