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工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重要论述精神,落实国家7部委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按照全国妇联开展“家家幸福安康工程”和《广东省传承弘扬好家教好家风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要求,根据市妇联、市文明办《关于开展2022年韶关市寻找“最美家庭”的通知》(韶妇字〔2022〕28号,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在韶关市居住2年以上的城乡家庭(家庭成员户籍不限)。
(二)曾获得省和市“最美家庭”荣誉称号的不重复评选。
二、评选条件
评选家庭成员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重点推荐在夫妻恩爱、孝老爱亲、廉洁守法、科学教子、和睦邻里、科技创新、勤劳创业、廉洁齐家、情系国防、热心公益、诚信经营、绿色节俭或移风易俗等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身边群众认可度高的典型。
三、评选程序
(一)本次评选采取群众自荐、他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择优逐级向上推荐的方式进行。
(二)申报材料及注意事项。
1.请申报家庭填写《韶关“最美家庭”推荐表》(一式二份,见附件2)、2000字内的事迹材料、《家庭承诺书》(见附件3)和提供3张家庭生活照交各二级工会进行评选推荐,内容需包含孩子在校表现等真实情况。
2.请各二级工会认真组织评选推荐,经二级工会所在党委同意,并在所推荐家庭的《韶关“最美家庭”推荐表》填写意见、签字并盖章,于2022年6月16日前以二级工会名义统一提交所推荐家庭的相关资料,电子文档(可编辑版)请通过学校校内邮箱发至校工会邮箱sgxygh@sgu.edu.cn;纸质文件(签名盖章后)送至校工会(旅港楼B102),联系人:钟老师,联系电话:8124792。推荐事迹材料要求真实、准确,逾期不予受理。
3.请各二级工会注意把好每个推荐家庭的家庭成员政审资料,须审查:家庭成员无违法违纪无违反计划生育等现象,无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无参与“ 黄、赌、毒”、封建迷信、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等材料;在文明、诚信、征信等方面无不良记录;无家庭暴力行为、对未成年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情况;无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其他行为的情况;孩子在校表现等情况。(见附件2)
(三)学校将从各二级工会推荐的家庭中,结合综合情况择优2户以上家庭向市妇联推荐评选韶关市“最美家庭”。
附件:1.关于开展2022年韶关市寻找“最美家庭”的通知.pdf
2.韶关“最美家庭”推荐表.doc
3.家庭承诺书.doc
中国教育工会韶关学院委员会
韶关学院妇女联合会
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