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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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部队助学金资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27     作者:     来源:    编辑:    审核人:    点击:

各二级学院:

为帮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鼓励学生充分利用课余时间锻炼自己、服务他人、奉献社会,韶关军分区于2006年在我校设立“韶关军分区助学金”,目前已举办了30期。此外,32574部队也于2021年在我校设立“32574部队助学金”。两个助学金都是为了对我校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进行资助而设立。为做好韶关学院“韶关军分区助学金”和“32574部队助学金”资助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名额

“韶关军分区助学金”“32574部队助学金”共32个(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资助金额

“韶关军分区助学金”和“32574部队助学金”资助金额均为每期每人3000元;

三、资助对象

根据部队要求,“韶关军分区助学金”资助对象为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读学生;“32574部队助学金”资助对象为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2023级全日制在读学生。

四、评选条件

(一)思想政治表现好,具有正确坚定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二)道德品质优秀,模范遵守校纪校规,诚实守信、礼貌待人,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三)经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有自强、自立、自信精神;

(四)学业成绩优秀,勤奋刻苦,积极参加校内专题讲座、学习竞赛、文体艺术展演等大学生多维素质能力培育培养工程活动;

(五)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在校园文化建设、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中表现突出;

(六)积极参与国防教育活动,积极参加学校国旗护卫队、征兵政策宣传、军地共建等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或曾应征入伍,退役入学或复学的学生。

五、材料审核

为确保能精准帮扶有需要的学生,请各二级学院根据《韶关学院社会奖助学金管理办法》(韶学院〔2021282号)的有关规定,认真审核学生的相关材料,综合了解学生情况进行申报。受助学生需提交如下材料:

(一)助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2);

(二)学习成绩单复印件(大一学生无需提供);

(三)个人事迹材料(1000字以内);

(四)经广东省学生资助申报系统评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证明(可由所在学院负责相关事务工作的辅导员出具有关证明)。

以上材料由二级学院团委评选,经二级学院党委审核后报校团委,由校团委汇总后,确定拟受助学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报韶关军分区、32574部队审定。

六、时间安排

请各二级学院汇总以上材料电子版文件以“二级学院+申请人姓名”命名,于2023113(周五)17:00前发送至工作邮箱sgutw@sgu.edu.cn,纸质版报送至黎灿学生活动中心207室。

联系人:陈腾滕 8120017/660184(校园短号)

附件1 部队助学金资助名额分配.doc

附件2 部队助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校团委

2023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