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直属单位、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韶关学院2023年“返家乡”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韶学院办〔2022〕59号)要求,校团委开展了立项社会实践团队的结项总结工作。为进一步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现决定开展2023年“返家乡”寒假社会实践活动评优工作。
一、开展时间
2023年4月
二、参与范围
参与组织、指导和开展2023年“返家乡”寒假社会实践活动并完成结项工作的单位、实践团队、指导老师、学生个人及所撰写的调查报告。
三、工作安排
请各部门、直属单位、二级学院发掘在活动中涌现出来的优秀集体和优秀个人等,并做好各类推荐材料的报送工作。
(一)“优秀组织奖”申报:
1.党政领导班子重视,并亲自参与指导部署活动;
2.有完善的活动方案、疫情防控方案和安全预案;
3.广泛动员和组织同学积极参与寒假社会实践,参与率高,参加实践活动的同学有实践报告或心得体会;
4.认真组织学生党员参与实践活动,党员能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5.广泛宣传报道,社会反响好;
6.参评单位所组织的社会实践团队实践活动完成质量较好,团队结项率高;
7.参评单位需提交《优秀组织奖申报表》(附件1)及相关图片、视频等资料。
各部门、直属单位、二级学院以单位申报参评。
(二)“优秀实践团队”申报:
1.有完善的活动方案、安全预案;
2.队员服从学校的统一安排,按要求积极参与各项实践活动;
3.实践活动开展良好,队员在实践中遵守纪律,得到实践地群众的认可;
4.紧密结合主题,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撰写的报告质量高,对地方发展、创新工作推动有一定的参考作用;
5.广泛宣传报道,社会反响好;
6.参评团队需提交《优秀实践团队申报表》(附件2)及相关图片、视频等资料。
各部门、直属单位、二级学院按本单位实践团队数量的20%推荐实践团队参评。不足1支团队的,可推荐1支,其余按照五舍六入计算。
(三)“优秀调研报告”申报:
1.报告选题能结合时代背景,紧扣实际问题,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
2.报告观点明确,分析问题全面、客观、逻辑严密,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3.报告所引用数据可靠、可信,能运用科学方法进行统计分析,查重率不得高于30%;
4.报告结构严谨,条理清晰,语句通顺;
5.参评团队需提交《优秀调查报告申报表》(附件3)、团队调查报告及相关图片、视频及调查报告查重率结果等资料。
各部门、直属单位、二级学院可推荐不多于3篇调查报告参评。
(四)“优秀指导老师”申报:
1.指导制定实践队工作方案,参与并带领学生开展实践活动;
2.指导工作得力,受欢迎度高;
3.指导学生撰写调查报告,报告质量高;
4.参评老师需提交《优秀指导老师申报表》(附件4)。
各部门、直属单位、二级学院可推荐不多于2名指导老师。
(五)“优秀个人”申报:
1.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
2.服从管理,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3.在实践中起到良好的模范作用,按时按质完成实践任务;
4.认真撰写实践心得和调查报告,完成质量好;
5.参评人员需提交《优秀个人申报表》(附件5)。
各二级学院按本学院参与返家乡社会实践总人数15%推荐个人参评。推荐比例不足1人的,可推荐1人,其余按照五舍六入计算。
四、申报说明
各部门、直属单位、二级学院汇总各项评优材料的电子版申报材料后,于4月12日前以“单位名称+2023年寒假社会实践结项材料”命名,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邮箱sgutw@sgu.edu.cn,纸质版申报材料交至黎灿学生活动中心206校学生会办公室。逾期未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陈腾滕、钟卓童
联系方式:8120017、19820633198
工作邮箱:sgutw@sgu.edu.cn
附件:1.2023年寒假社会实践优秀组织奖申报表.doc
2.2023年寒假社会实践优秀团队申报表.doc
3.2023年寒假社会实践优秀调查报告申报表.doc
4.2023年寒假社会实践优秀指导老师申报表.doc
5.2023年寒假社会实践优秀个人申报表.doc
校团委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