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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韶关军分区助学金”(第29、30期)”和“32574部队助学金(第2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23     作者:     来源:    编辑:    审核人:    点击:

各二级学院:

为帮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鼓励学生充分利用课余时间锻炼自己、服务他人、奉献社会,韶关军分区于2006年在我校设立“韶关军分区助学金”,目前已举办了28期。此外,32574部队也于2021年在我校设立“32574部队助学金”。两个助学金都是为了对我校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进行资助而设立。为做好韶关学院“韶关军分区助学金(第2930期)”和“32574部队助学金(第2期)”推荐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请各二级学院根据《韶关学院社会奖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韶学院〔201422号)的有关规定进行推荐(具体名额见附件1)。

二、资助金额

“韶关军分区助学金”和“32574部队助学金”资助金额均为每人3000元。

三、评选条件

1.思想政治表现好,具有正确坚定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2.道德品质优秀,模范遵守校纪校规,诚实守信、礼貌待人,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3.经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有自强、自立、自信精神;

4.学业成绩优秀,勤奋刻苦,积极参加校内专题讲座、学习竞赛、文体艺术展演等大学生多维素质能力培育培养工程活动;

5.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在校园文化建设、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表现突出。

四、审核考察

为确保能精准帮扶有需要的学生,各二级学院团委要认真审核学生的相关材料,综合了解学生情况。受助学生需提交如下材料:

1.助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2);

2.学习成绩单(须有教务部门盖章);

3.个人事迹材料(1500字以内);

4.经广东省学生资助申报系统评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证明(可由所在学院负责奖助贷工作的辅导员出具有关证明)。

以上材料由二级学院团委审核,经二级学院党委同意后报校团委,由校团委汇总后,确定拟受助人员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报韶关军分区、32574部队审定。

五、时间安排

请各二级学院汇总以上材料电子版文件以“二级学院+申请人姓名”命名,于202252717:00前发送至工作邮箱sgutw@sgu.edu.cn,纸质版报送至黎灿学生活动中心205室。

联系人:陈腾滕 8120017/660184(校园短号)

附件:1.“韶关军分区助学金(第29、30期)”和32574部队助学金”(第2期)推荐名额分配.doc

2.部队助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校团委

2022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