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帮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鼓励学生充分利用课余时间锻炼自己、服务他人、奉献社会,韶关军分区于2006年在我校设立“韶关军分区助学金”,目前已举办了31期。为做好韶关学院“韶关军分区助学金”(第32期)资助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名额
“韶关军分区助学金”共22个(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资助金额
“韶关军分区助学金”资助金额为每期每人3000元。
三、资助对象
根据部队要求,“韶关军分区助学金”资助对象为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读学生。
四、评选条件
(一)思想政治表现好,具有正确坚定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二)道德品质优秀,模范遵守校纪校规,诚实守信、礼貌待人,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三)经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有自强、自立、自信精神;
(四)学业成绩优秀,勤奋刻苦,积极参加校内专题讲座、学习竞赛、文体艺术展演等大学生多维素质能力培育培养工程活动;
(五)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在校园文化建设、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中表现突出;
(六)积极参与国防教育活动,积极参加学校国旗护卫队、征兵政策宣传、军地共建等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或曾应征入伍,退役入学或复学的学生。
五、材料审核
为确保能精准帮扶有需要的学生,请各二级学院根据《韶关学院社会奖助学金管理办法》(韶学院〔2021〕282号)的有关规定,认真审核学生的相关材料,综合了解学生情况进行申报。受助学生需提交如下材料:
(一)助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2);
(二)学习成绩单复印件(大一学生无需提供);
(三)个人事迹材料(1000字以内);
(四)经广东省学生资助申报系统评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证明(可由所在学院负责相关事务工作的辅导员出具有关证明)。
以上材料由二级学院团委评选,经二级学院党委审核后报校团委,由校团委汇总后,确定拟受助学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报韶关军分区审定。
六、时间安排
请各二级学院汇总以上材料电子版文件以“二级学院+申请人姓名”命名,于2024年10月17日(周四)12:00前发送至工作邮箱sgutw@sgu.edu.cn,纸质版报送至黎灿学生活动中心207室。
联 系 人:陈腾滕
联系电话:8120017/660184(校园短号)
附件1:韶关军分区助学金(第32期)推荐名额分配.doc
附件2:军分区助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共青团韶关学院委员会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