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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微学分课程开课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3-26     作者:校团委、素质教育中心、美育教育中心     来源:    编辑:黄霆艺    审核人:    点击:

学校相关部门、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落实OBE教育理念,持续深入推进韶关学院大学生多维素质能力培育培养工程,完善学校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将第二课堂纳入人才培养体系一体化管理,为学生提供更丰富的第二课堂课程学习,根据《韶关学院微学分管理办法(试行)》(韶教院〔2024〕27号),现将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微学分课程开课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及条件

(一)按照《韶关学院微学分管理办法(试行)》(韶教院〔2024〕27号)的要求,相关部门和二级学院可结合实际情况推荐申报3-4门微学分课程。

(二)凡申报开设微学分课程的任课教师,应对自己所申报的课程具有较为深入的研究,或较好的技能。

(三)为充分满足学生的选课要求,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扩大学生的视野,增强学生的技能,微学分课程涵括艺术与审美、生命与健康、语言与文化、职业与发展、学科前沿讲座、体育模块、劳动教育、创新创业教育、科普教育与实践等九个模块。

(四)为规范和加强微学分课程的管理,相关部门、二级学院应将微学分课程的申报工作纳入教学工作统筹管理,深入开展微学分课程的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改革,认真审查任课教师资格。

(五)微学分课程内容设计需围绕学校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和学生实践能力发展需求,并结合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比赛、展示、展演及学校主要工作安排、大型活动等。

二、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申报人需填写《韶关学院微学分课程开课申请表》《韶关学院xxx微学分课程开课课程标准》(见附件1、2),各部门、学院主要负责人需审核及签署意见,于4月3日前,由各单位统一将纸质材料交至校团委、素质教育中心、美育教育中心(地点:黎灿楼205办公室),并将电子版通过企业微信发给校团委、素质教育中心、美育教育中心黄霆艺老师。

(二)教务部,校团委、素质教育中心、美育教育中心将根据学校教学计划要求,组织对教师申报开设的课程进行遴选审核,凡审核通过的微学分课程任课教师需根据《韶关学院微学分管理办法(试行)》(韶教院〔2024〕27号)中第七条做好相应登记备案和手续办理,并按照教学计划进行开课(另行通知)。

未尽事宜,请咨询校团委、素质教育中心、美育教育中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黄霆艺 0751-8120017。

附件:

 《韶关学院xxx微学分课程开课课程标准》.doc

 《韶关学院微学分课程开课申报表》.doc




校团委、素质教育中心、美育教育中心

教务部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