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直属单位、二级学院:
现将《广东省教育厅粤港澳学生信息科技创新大赛徽标、主题歌曲征集公告》予以转发,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应征作品创作原则
(一)主题鲜明。应征作品要充分体现“创新、探索、协作、成长”的核心理念,展现青少年科创热情与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
(二)构思新颖。应征作品设计构思新颖独特,体现粤港澳三地文化特色,富有未来感、科技感、艺术性、时代性。
(三)适用性广。应征作品便于进行各类衍生应用和宣传推广。
二、应征作品要求
(一)徽标设计
1.徽标采用平面设计,创意独特,图案简明,寓意贴切,有强烈的时代感和视觉冲击力。
2.设计应充分体现大赛特点和主题,包含“粤港澳”“信息科技创新”等要素,具有鲜明的象征意义和科技韵味。
3.电子版稿件分辨率不低于 300dpi,格式为 JPG 或 PNG,并附设计理念说明(500 字以内)。
(二)主题歌曲
1.歌曲旋律积极向上、易于传唱,歌词紧扣大赛主题,展现粤港澳青少年科技创新精神与文化交流;
2.作品时长不超过 3 分钟,风格不限(独唱、合唱、器乐伴奏等形式均可);
3.提交歌曲 DEMO(MP3 格式)和歌词文本(word 格式),歌曲或词曲需提交五线谱、简谱,歌词需附创作说明(500 字以内)
三、征集对象
校内单位、机构和个人,均可按照本公告的要求参加征集活动。作者可以是个人或集体;以个人名义供稿,作者署名不超过 4 人;以集体名义供稿,作者署名为单位名称。
四、评选与奖励
1.由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评审,综合评定;标志和主题歌曲
分别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 1 名,一等奖发放创作奖金3000 元及证书,二、三等奖颁发证书。
2.获奖作品将用于大赛视觉系统、宣传推广及活动仪式中,作者享有署名权。
五、注意事项
1.作品须为原创,未公开发表,不得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纯 AI 创作作品不属于本征集范围;出现版权纠纷由作者负责。
2.一等奖作品著作权(包括但不限于复制权、发行权、改编权等)自奖项公布之日起永久转让至组委会,作者保留署名权。投稿即视为同意本公告所有条款,组委会保留对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六、报送材料要求
请有意申报的单位于2025年12月20日前,统一将本单位的申报材料电子版将作品、《作品登记表》(电子版)和《著作权确认书》(扫描件)打包发送至邮箱:sgusmzx@sgu.edu.cn;邮件主题注明“大赛征集+作品类型+作者姓名+单位”;多个作品需分开提交,同一作者可参与多项征集。
联 系 人:黄霆艺
联系电话:0751-8120017
联系地址:黎灿楼205办公室
校团委、素质教育中心、美育教育中心
202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