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持续帮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鼓励学生践行自强自立精神、积极服务社会,根据部队和军分区有关工作安排,2025年韶关军分区助学金与32574部队助学金将在2024年资助对象基础上继续开展资助工作。为确保评审工作公平、精准、规范,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范围
(一)优先保留2024年两个助学金的资助对象,若资助对象符合2025年资助条件,直接纳入2025年资助名单;
(二)对2024年资助对象中不符合条件者(如已毕业、2024-2025学年未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存在挂科记录、违反校纪校规等情况),由其原所在二级学院按要求另选符合条件的学生补报;
32574部队助学金若需另选资助对象,原则上从同一学院符合资助条件的2023级本科生中筛选推荐。
二、资助条件
(一)思想政治表现好,具有正确坚定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二)道德品质优秀,模范遵守校纪校规,诚实守信、礼貌待人,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三)经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有自强、自立、自信精神;
(四)学业成绩优秀,勤奋刻苦,积极参加校内专题讲座、学习竞赛、文体艺术展演等大学生多维素质能力培育培养工程活动;
(五)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在校园文化建设、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中表现突出;
(六)积极参与国防教育活动,积极参加学校国旗护卫队、征兵政策宣传、军地共建等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或曾应征入伍,退役入学或复学的学生可优先推荐。
三、推荐名额与资助金额
推荐名额:各二级学院参考2024年本学院两个助学金资助名额进行推荐;
资助金额:资助标准统一为每人3000元/人/年。
四、材料提交要求
(一)需提交材料清单
1.继续资助对象:
(1)2024-2025学年个人表现情况说明(800字以内,重点说明年度学业表现、社会服务、个人经历等);
(2)2024-2025学年成绩单;
(3)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证明(由学院负责奖助贷工作的辅导员出具)
2.补报资助对象:
(1)助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
(2)个人事迹材料(1000字以内,重点说明家庭经济情况、学业表现、社会服务、个人经历等);
(3)2024-2025学年学习成绩单(大一学生无需提供);
(4)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证明(由学院负责奖助贷工作的辅导员出具)。
以上材料由二级学院团委评选汇总,经二级学院党委审核后报校团委;校团委汇总后进行全校范围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分别报韶关军分区、32574部队审定。
六、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请各二级学院汇总以上材料填写汇总表后,电子版文件以“二级学院+申请人姓名”命名,于2025年11月3日17:00前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工作邮箱sgutw@sgu.edu.cn或企业微信发送给校团委陈腾滕老师,纸质版报送至黎灿学生活动中心207室。
联系人:陈腾滕 8120017/660184(校园短号)
附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校团委
2025年10月27日